人才培养计划4篇

人才培养计划一、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优良的政治思想道德素质和现代公共精神,掌握行政管理领域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能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从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人才培养计划4篇,供大家参考。

人才培养计划4篇

人才培养计划篇1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优良的政治思想道德素质和现代公共精神,掌握行政管理领域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能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从事管理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二、培养规格

本专业学生应系统学习思想政治理论,掌握管理学、政治学、行政学、经济学、法学、社会学等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培养逻辑思维能力、领导决策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沟通交流能力、语言表达与写作能力、创新能力,掌握社会调查分析、现代信息技术和管理操作技术基本技能。

本专业毕业生应在知识、能力和素质三方面达到以下要求:

(一)知识要求

1基础知识:

掌握思想政治理论知识;掌握基础英语知识、计算机应用知识、法律基本常识;掌握一定的自然科学和人文社科知识。

2、专业知识:

掌握与行政管理相关的管理学、政治学、行政学、经济学、法学、社会学等相关领域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我国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制度;了解各类组织行政管理活动的特点及规律;了解学科发展动态和理论前沿知识。

(二)能力要求

1、基础能力:

具有科学的思维方法、良好的逻辑思维能力;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与写作能力;具有较强的应用现代信息技术的能力;具有较强的英语应用能力;具有一定的文学和艺术欣赏的能力;具有较强的人际交往能力;具有较强的求职就业与自主创业能力。

2、专业能力:

具有运用管理学、政治学、行政学、经济学、法学、社会学等分析问题的基本能力;具有计划决策、组织协调、激励沟通、监督检查等方面的基本能力;具有一定的应用社会调查、现代信息技术、管理操作技术等处理行政事务的能力;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能力;具有较强的团队合作能力与职业适应能力。

(三)素质要求

1、基本素质:

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较高的政治素质;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工作责任心;具有良好的科学素养和人文素养;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人际沟通修养;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

2、专业素质:

具有现代公共精神;掌握管理学思维方法和研究方法,具有一定的管理意识;具有诚实守信、敬岗爱业的品质及团队合作的精神;具有强烈的法制观念;具有较强的学习意识和创新精神。

三、学制、学位授予要求

本方案按四年的标准学制编制。

符合《湖南警察学院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办法》规定的条件,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

四、主干学科与专业核心课程

主干学科:公共管理、政治学。

专业核心课程:政治学原理、管理学原理、行政管理学、公共管理学、社会学、公共经济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公共政策学、行政组织学、人力资源管理等。

人才培养计划篇2

一、背景

根据新一年的工作需要,公司共招收了12名08级新员工,组成了一个充满活力的新团体。但是,由于刚进入公司不久,及员工的性格和能力等方面的差异,大家的优势并没有达到最大化发挥,工作能力没有充分展现出来,积极性也有所欠缺。

因此,计划开展公司人才培养计划,通过一系列的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展现员工的才能,实现公司人力资源的优势互补和有效利用,进一步增强公司的凝聚力,提高整个公司的工作效率和质量。

二、目的

1、通过鼓励机制,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使其全身心投入公司的工作;

2、通过合理的工作安排,充分发挥员工的才能,达到人力资源利用的最优化;

3、通过合作机制,让员工在与本部门员工或其他部门员工相互交流的过程中取长补短,进一步提升自我;

三、实施方案

1、引入竞争机制。每月评出“公司标兵“及”优秀小组长“一名,并颁发纪念品。

2、在全面发展员工各方面能力的基础上,根据员工本身的优势,重点培养某一方面的才能,如物资管理方面,组织能力方面,及创新方面的人才。

3、加强团队精神。不定期的部门餐会,户外活动(体育运动),部门小联谊及与其他部门的联谊等,进一步增强员工的团队精神。

4、员工参与制。多让员工参与到一些条例或者重要事项的商讨过程中,充分考虑员工的意见,让其更好地关心本部门及整个协会的发展。

人才培养计划篇3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诸方面全面发展,具备小学教育专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能适应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学有所长,多才多艺,能担任小学多学科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的高素质教师。

二、培养规格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热爱教育事业,关爱少年儿童,愿意献身小学教育;初步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熟悉我国教育事业制度、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具有艰苦奋斗和开拓创新精神;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文化素质和人文修养。

2、掌握较广的文化艺术基础知识,掌握较系统的教育科学理论和技术,懂得小学教育教学规律和教学方法及手段,具有较扎实的师范素质和过硬的教师职业技能,良好的教师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普通话达到国家二级以上标准,“三笔字”书写规范、工整、美观。具有从事小学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和管理水平以及自我发展、自我完善的能力,能胜任小学的教学与管理工作。

3、本专业主要培养具有从事小学多门课程教学和小学管理的综合型师资,具备小学各项基本活动的操作能力与组织、指导和创新能力,具备一定程度的艺术素质、健康的审美观和艺术表演能力;掌握体育锻炼常识和生理保健、心理咨询知识和方法,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较强的意志和自我调节能力。

4、具有本专业必需的计算机基础及应用能力,通过湖南省非计算机专业大学生计算机水平一级考试。

5、具有英语的听、说、读、写基本能力,能阅读本专业的英文书刊,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合格。

三、学制、学分与学位

学 制:四年

总学分:180-182

学 位:教育学学士

四、修读指导

(一)、四年内修满公共基础课51学分(包括公共选修课10学分),专业课程111-113学分,实践课程18学分,总计180-182学分方可毕业。

1、公共基础课中的“形势与政策”、“军事理论”、“就业指导”,实践教学课程中的“两课实践”、“军事训练”、“劳动”不计修读学时与学分。

2、公共选修课可在全校开设的选修课程中选修,选修时必须注重文理渗透和艺术素质的培养,要求每个学生至少修读2个学分的自然科学类课程,2个学分的艺术类课程,2个学分的健康教育类课程,总共修满10学分。

3、每位学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素质拓展和创新能力培养活动,取得由学校“素质拓展和创新能力认证中心”认定的10学分。

4、本专业设语言文学、数理和艺术三个方向,每位学生须选修其中一个方向,修满该方向上所有课程,取得相应学分。

语言文学方向:主要培养在汉语言、英语等学科方向上有所专长,能胜任小学语文、英语、社会等课程的教学,承担相关活动课教学工作。普通话达到国家二级甲等标准,英语口语达到良好以上标准。

数理方向:培养在数学、计算机、自然科学等学科方向上有所专长,能胜任小学数学、科学、信息技术等课程的教学。承担相关活动课程教学工作。计算机水平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艺术方向:培养能胜任小学音乐、美术、舞蹈等艺术类课程的教学工作,能承担组织校园文化艺术活动的工作。获得其中至少一项艺术专业等级证书。

5、任选课程须修满6学分。

教材:徐青主编《现代汉语》(修订版)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

参考资料:邢福义主编《现代汉语》高教出版社出版

邵敬敏主编《现代汉语通论》上海教育出版社

课程名称:大学语文

教学要求:在中小学已学语文知识之基础上,立足文学本位,以审美(培养语感)为核心,融文、史、哲为一体,凸显人文性,淡化知识性和工具性,在学习新内容的同时激活和升华旧知识。强调直接面对作品本身,由感性认识上升至理性认识,复由理性认识回归至体味、欣赏,不在文学史方面做过多的纠缠,以期与中文专业这文学史课程相区别,为将来成为一名优秀的小学教师打下良好的综合人文素质基础。

①突出对优秀文学作品的引导性、示范性、启发性解读;

②通过对文学作品的体味、欣赏,使学生的内心更为充实、丰富、净化、健康;

③以品味语言,培养语感为核心,带动学生写作及语言表达能力的提高。

教学内容:古代文学作品(古代诗文)、现代文学作品(现代诗文)、外国文学作品。 教材及参考资料:

陈洪主编《大学语文》,高等教育出版社20__.3第一版

钱理群、李庆西、郜元宝主编《大学语文》,上海教育出版社20__.1第一版

夏中义主编《大学新语文》,北京大学出版社20__.6第一版

课程名称: 高等数学

课程内容:函数和极限,主要内容为函数的知识、数列与函数的极限以及连续等基本概念;第二部分为导数与微分,主要内容为导数的概念及其应用,各种函数的导数及高阶导数的求法,微分的概念及其在近似计算中的应用、中值定理及其应用等,第三部分为不定积分与定积分,主要内容为定积分、不定积分的概念;不定积分、定积分的求法以及定积分的应用。

教材:姚绍义主编《 高等数学 》(大学本科小学教育专业教材),人民教育出版社20__.12第五版

参考书:同济大学数学教研室主编《 高等数学》高等教育出版社

复旦大学数学系编《数学分析》(上下册)高等教育出版社

课程名称:社会科学基础

课程要求:开设本课程的目的帮助学生开拓科学文化视野,逐步建立合理的知识结构,汲取人文社会科学的新成果、新方向。要求能了解人文社会科学的基础知识;了解社会科学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现代人文社会科学的若干主干学科的发展概貌和总体发展趋势,以及人文社会科学发展与初等教育改革的关系;理解人文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的区别和联系,初步确立完整的现代科学文化概念;学习运用人文社会科学的知识、观点、方法分析现实社会问题和教育问题,提高初等教育中理科文科互补互渗、开展综合性教育的理性认识和实践能力。

教学内容:社会科学概说、社会科学的功能、哲学历史学文艺学的发展与创新、社会学政治学法学的发展及趋势、管理学教育学经济学的空前发展

6、学年论文以教育教学研究为主题,安排在第六学期结合模拟教育实习进行,课程设计安排在第七学期,结合专业方向课程进行。

7、关于教师职业素质及技能的具体要求:

普通话:达到国家二级乙等标准;

书写能力:能书写规范、工整、美观的“三笔字”;

交往沟通能力:性格开朗,能顺利地与儿童、成人进行交往和沟通。

音乐技能:能进行常见儿童歌曲的视唱、伴奏及儿童舞蹈的编排,能组织班队艺术活动。

美术技能:熟练运用简笔画辅助教学、能制作小学教学所需教具等;能独立完成黑板报、手抄报、墙报的设计和制作工作。

教育技能:能独立使用现代化教学手段进行教学,能独立制作多媒体教学课件。 实践活动:教师职业素质和技能在实习前进行统一测试,作为教育实习资格认证考核。

(二)、主要课程说明

课程名称:心理学

教学要求:使学生理解心理学的基本概念、理论和主要内容,掌握从事教育工作所必需的心理学基础知识和相应的专业技能;培养学生热爱儿童、热爱教育事业的专业思想,

提高自我心理品质和思想品德修养的自觉性;对学生进行科学世界观的教育。

教学内容:心理学的基本原理,包括心理学的研究对象、意义和方法,心理的实质、生理基础和一般规律,儿童心理发展的基本理论等;心理现象的主要内容、基本特点和具体应用,包括注意、感觉、知觉、记忆、思维、想象、情感、意志、品德、个性(含需要、动机、兴趣、性格、气质、能力等)、自我意识、人际关系、心理保健等。

教材:全国12所重点师大合编《心理学基础》教育科学出版社20__.7版

参考资料:1.王振宇主编《心理学教程》人民教育出版社1998.12版

2、王振宇编著《儿童心理学》江苏教育出版社20__.1版

3、李小东主编《小学生心理学》人民教育出版社20__.8版

课程名称:教育学

教学要求:使学生掌握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必备的教育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提高教育理论水平,增强从事教育实践的能力;培养学习教育科学、主动参与学校教育改革的兴趣和能力;增强热爱教育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提高教师师德和业务修养的自觉性;为今后进一步学习和研究打下基础。

教学内容:阐述教育的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包括教育与教育学的基本概念与发展简况,教育的目的、结构与功能,学校、教师与学生等基本问题。阐述课程与教学的基本理论和实施途径与方法;阐述思想品德教育,课外教育活动、班主任与团队工作、以及教育评价、教育法制和教育科研等问题。

教材:陈梦稀主编《现代教育学》湖南教育出版社20__,8版

参考资料:1.袁振国主编《当代教育学》教育科学出版社1999.8版

2、石忠仁主编《教育原理》人民教育出版社20__.12版

课程名称:教师口语

教学要求:本课程的系统学习普通话语音,能应用较规范的口语交流思想、具有良好的口语表达能力和较高的教师职业口语技能,为以后成为合格的小学教师打下良好的基础。

教学内容: 普通话语音训练、一般口语交际训练、教育口语训练。

教材:《普通话训练与测试》湖南省普通话培训中心编写20__.7版

陈培元《教师口语课程》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20__.7版

参考资料:徐青主编《现代汉语》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1997.6版

课程名称:现代汉语

教学要求:本课程系统的讲授现代汉语词汇、语法、修辞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培养学生的观察、理解、分析语言现象的能力。通过该课程的学习,使学生系统地掌握现代汉语的基础知识,具有较扎实的理解、分析和运用汉语言文字的能力,具备向小学生传授语言文字知识和培养小学生语言文字基本技能的能力,成为合格的本科程度的小学教师。

教学内容:汉字的性质特点及现阶段使用情况、词汇的构成,词义的性质、构成;语法的特点和各种语法单位、修辞的基本理论和修辞格。

人才培养计划篇4

【篇一】

根据财政部和重庆市财政局印发的会计行业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为加大重庆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力度,破解高端会计人才紧缺难题,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以培养重庆会计领军人才和青年英才为引领,以培养高级会计师、总会计师为重点,以培养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为基础,建设数量充足、结构合理、梯次递进衔接的会计人才队伍,全面提升我市会计人才队伍业务能力和整体素质,为推动科学发展、富民兴渝提供人才保障。

二、目标任务

按照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要求,到2020年分类培养:精通会计业务、精于财务管理、有较高政策理论水平和操作能力很强的重庆会计领军人才350人(其中:力争入选全国会计领军人才50人,具有国际资格的注册会计师50人);会计业务娴熟,善于财务管理,职业判断能力强,操作能力强的重庆青年英才600人;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高级会计人才及总会计师2000人;加大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培养,届时占会计人员的比例西部领先。

三、遴选条件和程序

(一)会计领军人才。取得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含通过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或者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执业5年以上,或者副教授以上职称(含会计学博士毕业工作2年);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岁;具有本科学历,能够运用英语进行听说读写;财务部(科)负责人或后备骨干。本人申报、单位审查推荐;由市财政局组织对财会、英语和综合知识进行考试;再面试、综合审查评选;商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确定培养人选。

(二)会计青年英才。取得会计师、注册会计师、讲师等专业技术资格2年;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岁;具有本科学历,能够运用英语进行听说读写。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获得全国会计师考试金银榜的考生,条件可适当放宽。人选确定方法同会计领军人才。

(三)国内领先高级会计人才。选择企事业财务部(科)长以上、高级会计师,年龄55岁以内,由本人报名、单位推荐,根据每年培养计划,综合平衡确定培养人选。

(四)总会计师。按照国务院《总会计师条例》,设置和任命的总会计师,年龄55岁以内,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由本人申报、单位推荐,综合平衡确定培养人选。

(五)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符合财政部规定报考条件的会计人员。

四、培养措施

(一)报考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和国际资格注册会计师,原则上在重庆会计领军人才中筛选,并适当开展考前培训。对获得全国会计领军人才的,除享受重庆会计领军人才政策支持外,由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表彰。

(二)会计领军人才培养3年,会计青年英才培养2年。实施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培养,并与会计专业硕士项目(MPAcc)有效对接。培养期间实行量化考试和淘汰机制。培养期满经考试合格后,由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和培养院校颁发证书。取得重庆会计领军人才和青年英才的,优先向国有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推荐使用;入选人员纳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人才库管理;优先向有关部门推荐作专家;优先安排会计财务科研课题并适当给予资金支持;可提前两年参加高(正高)级会计师考评。

(三)完善正高级会计师考试评审方法、内容,适时增加正高级会计师评审数量,提升正高级会计师质量。

(四)加大高级会计人才培养,按照国内领先水平设置培训内容,强化管理、理论、综合能力培养。对优秀学员颁发荣誉证书;优秀人才纳入市委组织、市人力社保局人才库管理;向有关部门推荐使用。

(五)按照国务院《总会计师条例》,逐步实行总会计师资格认证,完善全市大中型企事业总会计师设置,开展总会计师职能、专业、综合知识强化培养。

(六)结合会计师年龄、学历、职务和从事财会工作年限等,修订完善报考评审高级会计师资格条件;鼓励我市高等院校开展高级会计师专业知识考前学习培训,积极参加全国高级会计师专业考试;总结完善高级会计师评审办法,强化专业技能、综合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等全面考察,增加高级会计师数量,提高质量;强化高级会计师综合能力再提升,结合高级会计师年度继续教育,完善培训方式和内容,明确学习任务目标,增强学习自觉性。

(七)实行自主培养和引进相结合,市财政局指导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制定考前学习培训、考试合格激励、选送注册会计师到市内外培养提高和引进注册会计师的激励政策规定。

(八)鼓励我市符合条件的广大会计人员参加高校、网校专业学习培训,积极参加全国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选择优秀院校、网校供会计人员选择学习;对参加全国会计师考试获得金银榜的会计人员给予表彰。

(九)由会计主管部门(市财政局)、用人单位、培养对象个人共同承担培养经费。培养经费主要用于会计领军人才和青年英才、高级会计人才、总会计师的选拔、集中培训、讲座、科研、管理等项开支。单位承担的经费在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

(十)各区县(自治县)、行业主管部门和人才使用单位,要主动如实推荐优秀会计人才,积极支持其参加学习、培训、讲座和调研活动,从学习时间、经费方面给予支持和保障。行业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可据此规定原则精神,具体制定鼓励本行业和单位会计人才培养、激励和使用政策措施。

五、组织实施

(一)由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组成重庆市高端会计人才培养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全市高端会计人才重大培养政策,指导重庆市高端会计人才的培养。

(二)高端会计人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负责制定重庆市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具体实施办法,组织开展重庆市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在市内外高等院校中选择培养机构,指导监督培养院校设计培养方案、实施培养和管理,向领导小组汇报全市会计人才培养工作。

(三)培养院校协助市财政局做好学员选拔、面试工作;具体负责培养内容设计、培养教学、调研指导、考核管理,全面落实重庆市高端会计人才综合能力素质提升,培养情况报告等工作。

(四)各区县组织、财政、人力社保部门,市级主管部门、企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会计人才的培养,加大宣传力度,认真做好优秀会计人才推荐上报工作,营造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社会氛围。

【篇二】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的有关精神和《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财政部、人事部关于大力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的意见》(教民〔2004〕5号)(以下简称《意见》)的要求,为确保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简称《民族骨干人才计划》)的顺利实施,保证教育质量,不断提高培养工作的社会效益,促进西部大开发和我国各民族的共同发展繁荣,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民族政策,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和第五次全国民族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充分认识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工作在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增强民族团结和维护国家统一中的战略作用。努力培养造就一大批坚定地拥护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定地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的发展乐于奉献、具有较高科学人文素质和创新能力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逐步缓解和扭转西部和民族地区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匮乏的。状况,改善少数民族人才的层次结构,提升少数民族人才存量的综合水平,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伟大目标的实现提供强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撑。

二、培养任务、主要措施和计划管理

(一)2006年度的招生规模为2500人,其中博士生500人,硕士生2000人;到2007年度招生规模为5000人,其中博士生1000人,硕士生4000人。

(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的培养任务主要由国家部委所属重点高等学校和有关科研院(所)承担和组织实施。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要求,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适当降分、单独统一划线"等特殊措施招收学生。

(三)被录取的少数民族硕士研究生先在基础培训点集中进行一年的强化基础培训,重点补修英语、大学语文(汉语)、计算机、高等数学等基础知识,兼顾其它专业理论知识,以及加强马克思主义民族和宗教理论的学习。基础培训结束经考核合格者,转入招生学校硕士阶段研究生课程教学。

三、招生范围、招生计划和经费

(一)招生范围。主要面向西部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生,兼顾享受西部政策待遇的民族自治地方和需要特别支持的少数民族散杂居地区以及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基地和少数民族硕士基础培训基地的教师和管理人才的培养,重点确保上述地区和单位教育、科技、医学和特色文化艺术、信息技术以及经济、公共事业管理等领域对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的需要。

(二)招生计划。本方案的招生计划属于国家定向培养计划,纳入招生单位总规模。根据少数民族和西部地区对人才的需求,教育部单独下达指导性定向培养专项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的投放,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少数民族人口总数确定招生计划的投放比例;同时,兼顾国家重点扶持的民族地区的特殊需要。在考生综合素质达到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各有关招生单位按各少数民族在当地民族总人口中的比例安排复试和录取。汉族考生占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总数的10%。定向省区合格考生不足时,将招生名额调剂到其他有需求的省区按规定录取合格考生。

(三)生源地区要根据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制定2006―201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需求第一期规划和年度培养计划。每年8月底前将下一年度的招生建议计划、专业安排等报教育部。由教育部牵头商有关培养单位落实招生任务,编制招生计划方案,商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纳入年度中央级部属高校研究生招生计划,单独下达管理。各有关学校和单位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做好年度招生工作,于每年6月将招生计划的落实和招生录取的情况报教育部。

(四)培养经费。硕士研究生(四年)和博士研究生的经费按国家统一标准由国家财政核拨,其中硕士基础培训阶段的经费核拨到承担基础培训任务的高校和单位;硕士、博士生攻读学位阶段的经费按标准核拨到培养学校;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和中国农业科学院承担培养任务所需经费,按标准从现行财政渠道解决。生源地区和定向单位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适当的学习和生活费补助。

四、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二)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和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少数民族在职和非在职(具有上述学历还未就业的应届、往届毕业生,下同)人员。非在职人员的招生比例要占招生计划总数的50%以上。

(三)品学兼优,汉语文、外语和民族语文成绩根据学科、专业要求达到一定标准和要求。

(四)报考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报考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5周岁。

(五)毕业后保证按定向培养协议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

五、考试和录取

(一)硕士研究生参加全国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民族语文或汉语文及专业考试科目由招生学校和单位自行确定并组织命题;报考博士研究生的考试科目和考试时间由招生学校和单位自行确定。招生单位对符合国家确定的基本要求分数的考生实行差额复试。

(二)在职考生,由拟录考生与报考学校、所在单位或者隶属的上一级主管部门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非在职考生的录取,由拟录考生与报考学校、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后方可录取。优先录取在学术、科研、教学等领域有突出贡献或在民族医药、民族文化艺术等有一定造诣的考生,优先录取兼通民族语文的汉族考生。未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者,培养学校和单位不予录取。录取名单要在招生单位以适当形式公示。

(三)各招生学校和单位按照教育部制定的当年招生工作的要求组织招生录取工作。被录取的博士研究生由培养学校和单位发录取通知书,按期入学就读;被录取的硕士研究生由培养学校和单位发录取通知书,学生持录取通知书到基础培训点进行一年的强化基础培训。

(四)各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按职责分工组织实施和管理。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民族教育的处(室)会同相关处(室)进行招生计划的申报、提出各民族录取比例的建议,负责考生民族身份的审核、定向培养协议的组织签订、对本地区定向生的协助管理等。招生考试工作由教育招生部门和有关高校负责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按职责给予必要的支持和配合。

六、毕业生就业

研究生毕业后,在职人员回定向单位工作;非在职人员按定向协议回定向地区就业,也可以由生源地区在本地区调剂就业。硕士服务期为5年,博士服务期为8年(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基地和民族硕士基础培训基地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本计划学习毕业的,硕士服务期为8年,博士服务期为12年)。毕业生不按协议就业者,要支付培养成本和违约金。违约金的具体标准、支付方式等另行规定。

七、教学、培养工作的要求

(一)少数民族研究生教学、培养工作的基本要求是大力加强基础,全面提高科学和人文素养,重点增强实践能力,着力提高科研和创新能力,为使其在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发挥骨干带头作用打下坚实的基础。基础强化培训阶段,重点是强基固本,强化规定课程的教学和培养,使学生的基础综合水平接近或者达到攻读硕士研究生课程的基本要求;博士、硕士研究生课程教学阶段,在大力加强专业理论教学的同时,要高度重视和重点加强学生的实践能力、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培养学校和单位要多为学生创造实践教学和课题研究的机会和条件,选配优秀的专家、教授担任导师和授课,确保教育、教学质量。在基础强化培训、硕士、博士课程学习阶段,都要对学生加强政治思想和马克思主义民族宗教理论政策的教育。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宗教不得干预国民教育。培养学校和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宗教和邪教对培养工作的干扰;学生不得从事任何宗教活动。

(二)党和国家采取特殊措施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是一项意义深远的政治任务。各民族学生要有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发奋图强,刻苦研读,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始终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提高道德和人文修养,遵纪守法,诚信待人、处事,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繁荣发展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八、职责和管理

(一)教育部和国家民委负责对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宏观政策的制订协调。教育部负责培养计划的协调和制定招生、教学、管理以及有关政策措施,组织招生录取工作,并检查督促执行情况;协调解决办学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组织评估办学情况,总结交流经验,表彰先进等。国家民委负责提出有关政策性建议;督促检查党的民族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协调和协助解决涉及民族宗教等方面的特殊性问题。

(二)承担培养任务的中央部委所属院校和有关科研院(所)在主管部门的领导下,根据国家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负责考生报名、考试和招生录取工作;负责博士、硕士阶段的常规管理、教学和毕业生派遣工作;对基础强化培训基地教学、管理等提出建议。基础强化培训基地负责基础强化培训阶段的管理、教学和结业考核等项工作。

(三)学生的学籍、后勤、生活等管理和其他工作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研究生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做到统一管理,统一要求。培养学校和单位要根据国家的有关政策,并按少数民族学生生活习惯的要求,严格按规定办好清真餐饮。

(四)生源地区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会同组织、人事、科技等部门每年向全社会发布教育、科技、经济等领域人才需求信息,引导优秀考生报考《民族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在此基础上制定人才需求规划和提出年度培养需求计划;加强与当地组织人事部门、用人单位以及教育部的联系与协调等有关工作;协助学校和有关单位做好本地区生源管理等方面的特殊性工作;协调财政部门落实按规定由生源地区财政对学生的补助经费;负责组织和协调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等工作;配合做好招生、录取等工作;对招生、培养工作提出建议。

九、加强监督管理

(一)生源地区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部门和招生学校及单位要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严格按本方案、年度招生计划和工作要求落实招生任务,并按规定的标准和条件录取新生。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的广泛监督。

(二)被录取考生未按规定签订定向协议的、冒名顶替少数民族的、考试作弊的、不按规定程序录取的,一经查实,无论在基础培训和研究生学习阶段,都要取消学籍,退回生源地区,两年内不得参加《民族骨干人才计划》的报考。对直接责任者要给予相应处罚。

(三)如定向省区和单位不能按协议为合格的毕业生提供就业机会的,扣减该省区下1年的招生计划。

十、其他有关要求

(一)培养学校和单位要把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作为一项光荣而艰巨的政治任务加以高度重视。在培养工作中,要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民族政策,认真贯彻落实《意见》和本方案。按培养目标的要求,严格执行教学计划,培养出政治上合格,业务上过硬的各民族人才。

(二)西部和各民族地区党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使用工作,按学以致用的要求,为他们创造必要的生活、工作条件,力求避免人才浪费和闲置。

新疆等西部地区少数民族科技骨干特殊培养工作实施方案,由人事部牵头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