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信任危机》11700字|怎样解决社会信任危机

作文一:《社会信任危机》11700字

近期连续发生的校园惨案以及社会底层群众自杀事件成为社会舆论关注的焦点,对社会大局的稳定构成了威胁,群众针对政府在医改、教改、楼改上质疑的呼声也越来越高。群众下意识的将时下的境况同改革前的境况作了比较,发现现在吃的有了,但吃的质量没保障了,住的有了,但房贷的压力却压的让人喘不过气来,汽车降价了,但烧不起汽油了,工资涨了,但物价飞涨了,上学免费了,但上学结束后找不到工作了,看病实行合疗了,但住院花费更贵了,种地不要农业税了,但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翻番了,种地更不化算了,工业现代化了,但工业核心化没有了,国家富有了,但中华民族的道德信仰没有了。于是就有了群众的顺口溜:辛辛苦苦几十年,一夜回到解放前。 强文:联合早报惊天报出中国社会矛盾之根源

米尔军情网:

近年来,越来越多社会基层的案件在中国发生,例如贵州的习水案、浙江的丽水案、重庆买处案和最近湖北巴东案。这清楚地呈现出中国社会令人忧虑的两大发展趋势。

首先是基层官员的法律意识和道德水准灰暗面令人吃惊,不得不让人感觉到四处蔓延着一种大面积的制度性的道德腐败。笔者已经论述过,这些现象表明中国基层社会的无政府状态,表明民与权之间、民与钱之间的对立。

政府本来应该提供社会安全这种公共产品的。如果政府官员的行为、权力的运行本身让人感到不安全,还有什么比这种由政府本身导致的无政府状态更可怕的呢?至少,这比丛林法则更无安全。在丛林法则下,个体之间况且可以凭借自己的能力互相竞争。但在政治权力和资本的结合下,作为个体的社会成员的生存空间就荡然无存了。

但更为重要的是,这些现象表明中国社会信任正处于一种解体状态。在中国,社会不信任已经盛行多年,并且表现和深入到社会关系的各个方面,包括人与人之间、家庭成员之间、民与官之间、官员之间、政府上下级之间等等。在传统的话语里,这是一种“礼崩乐坏”的状态。

失去对法律的信任最可怕在所有社会信任关系中,最恐惧的莫过于社会对法律失去了最起码的信任。法律是任何一个社会运行的框架,但当法律不被社会信任的时候,各种各样的暴力就会泛滥起来。

就是说,法律起作用的前提是信任。在民与官、民与钱之间没有一点社会信任的前

提下,法律就起不上任何作用。

法律是任何社会必须具备的一个底线,并且往往是穷者和弱者需要法律的保护。如果不相信法律,那么穷者、弱者怎么来保护自己呢?如果他们相信法律俨然成为了富者和强者的工具,那么他们要做些什么来保护自己呢?暴力就是这样产生的。

浙江杭州的富家子弟飚车撞死浙江大学的学生,肇事人激起了多么大的民愤!但假如是一个出租车超速行驶撞死了人,那么可能就完全是另外一回事了。

在中国的很多社会群体中,莫名其妙的一个“恨”字正在泛滥开来。人们心中有“恨”,但往往不知道向谁去发泄。因此一旦出现任何一个机会,“恨”就很容易也很自然爆发出来。

杨佳案件很典型。在这个案件中,警察其实也是受害者,但为什么民心都是在杨佳身上呢?湖北邓玉娇这个案子里,为什么没有人去同情死者呢?所有这些案例里可见民愤已经积累到很大的一个程度。

人们对事件的关注已经超越了法律本身。很显然,当法律失去保护弱者的作用时,愤怒就会泛滥,而愤怒会进一步削弱法律的价值。这种恶性循环的情况非常让人担忧。长此以往,一个“恨”字就会越来越凸显,就会失去社会的稳定乃至安全。

权力和金钱结合,凌辱、欺压底层的弱者,这些年来,类似的案例数不胜数。社会底层是最大的受害者。社会作为一个集体毫无保护,社会中的个体更没有得到保护。

在这样的情况,社会的自卫不可避免。这种情形持续久了,很容易引起社会的暴力反抗。再者,这种暴力往往是自发的尤其是在被迫之下的自发,所以也往往是不可预期的和不可控的。

国家须重建社会共同体无论是社会信任的丧失还是继之而来的社会暴力,都是社会解体的结果。这30多年来,随着高速经济发展,中国社会最醒目的一个现象就是社会的解体。

传统的中国社会,县以下是自治的,由乡村绅士凝聚起一个共同体,有经济、社会和自卫的功能,这种形式持续了几千年,不能说没有效率。1949年以后,这个自然的、自治的共同体就被打破,家族势力等等东西都压制下去(如果不是被完全消灭的话)。

不过,应当指出的是,毛泽东要“破旧立新”。他想用人民公社和生产队(在农村)和单位(在城市)这种行政建制的方式,来重新建设中国的地方共同体。

在这种行政共同体中间,人民和政府之间形成一种学术界所说的“隐性契约”,就是说,“你接受我的统治,我为你提供一些基本的社会福利保障”。这个共同体的前提是失去流动自由。在农村,尽管这种行政共同体没有什么经济效率可言,人们也过着很穷的生活,但这个共同体毕竟也还是个共同体,至少还有赤脚医生,有学校。

改革开放之后,农村的共同体首先开始解体。解体的主要原因是人口流动。工业化

和城市化必然造成人口的流动,从这个意义上说,农村的衰败是不可避免的事情。

在全世界范围内,农村的衰败都是现代化的一部分。但根据西方的经验,在这种不可避免的衰败发生的同时,国家应该花大力气来重建社会共同体。城乡二元体制下的共同体崩溃了,就要求重建公民共同体。

在西方,这个共同体主要是通过“公民权”的建设来完成的。工业化和城市化带来了人口流动,国家就出来保证公民权,就是政府提供的各种社会保障和服务。

此外,政府之外也容许和鼓励公民社会如非政府组织的出现,社会通过各种各样的自愿组织来得到重建。就是说,在西方社会的重建是政府和社会各自努力和合作努力的结果。

西方民主是为了遏制资本主义在西方重建社会的过程中,政府是站在社会这一边的,目标是消除资本主义和市场经济在追逐利润的过程中对社会共同体产生的恶性影响。资本的目标是要摧毁所有的共同体,把所有的东西变成资本,变成资本过程的一部分。

这里,西方的民主和资本主义就有一个很大的矛盾,因为民主体制就是要遏制资本主义。把资本主义和民主等同起来是一个很大的误解。

西方社会从原始资本主义发展到现在的福利资本主义,或者带有福利性质的资本主义,这不是资本主义本身的发展逻辑。资本的唯一本性就是利润,它是不会考虑到社会效应的。

西方的这个转型是政治改革和社会改革的结果。在这个过程中,一些国家的资本和社会形成了妥协,因此转型较为和平。但也有很多国家,这种转型是通过长期的工人阶级运动和其他形式的社会运动而完成的。

在亚洲也是如此。日本的自民党一直是以保护农民的利益着称的,到今天还保持着这个政治局面。日本社会没有解体和政府保护分不开,同时社会的支持也是日本自民党能够长期执政的主要因素。

新加坡政府更为典型。政府一直以来是个“亲商”的政府。中国的“亲商”概念就是从新加坡引入的。为了发展经济,新加坡政府一直非常注重资本和市场的作用。

但新加坡政府并没有忽视社会共同体的建设。在“亲商”和重视资本作用的同时,新加坡政府从一开始就花大力气发展出一整套能够保护社会的机制,包括“居者有其屋”的住房政策、社会保障、就业、教育政策等等。在每次经济危机来临之时,政府首先想到的也是如何保障社会。社会的支持也是人民行动党长期执政的主要原因。

最大危险是权力和资本走在一起改革开放导致了中国社会共同体的解体。这很难责怪改革开放,因为中国不能停留在改革开放前低水平的发展和社会共同体阶段。问题在于,在原来的社会共同体解体之后,就必须重建。

但中国并没有这样做。当西方新自由主义来到中国之后,对中国影响最大的莫过于

社会领域,包括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教育。这些领域都是政府应当担负责任的公共服务领域,但可惜的是,在中国这些领域都通过不同的方式让给了市场和各种形式的资本。

在农村,情况最为糟糕。流出农村的农民到了城市之后为工业化和城市化做出了很大的贡献,他们是中国现代化的一部分,但是他们没有得到任何保护。

从法律上说,农民工是中国公民,但他们既不能享受城市居民般的公民权,也没有为他们发展出另外的公民权。更为重要的是,他们也不被容许组织起来。处于个体的他们在权力和资本面前显得毫无希望。

在以往,西方学者常说中国政治是极权主义。但现在中国的危险在于权力和资本走到了一起,并且在很多场合,权力是为资本服务的。这种结合比单纯的资本的力量要大很多,比单纯的政治极权的力量也要大得多,可以把此称为资本极权主义。

在政治极权主义时代实行的是计划经济。如上所说,政府和人民之间有一种隐性契约,只给你很低的工资,但是也要提供给你一套保障和福利制度,尽管这种保障也只是低水平的。但在资本极权主义的情形下,没有任何契约关系。这个社会里,个体都是原子化的,没有组织的,一旦发生冲突,就只能诉诸暴力。

这些年中国社会所发生的所有这样那样的恶性事情,大都和社会解体有关。如果不能正视社会解体,那么社会群体之间的公开对立和冲突将变得不可避免。

中国所面临的选择并不多,要么任其自然,让社会冲突甚至暴力冲突发生,要么通过改革达到各社会阶层的大和解。遏制社会冲突和社会大和解是一个事情的两个方面。

如何应付社会解体之后的社会冲突?这是中国社会面临的最严峻的挑战。在化解冲突过程,强调法制和法治并没有错,但光强调法制或者法治可能已经无济于事了,因为在没有任何社会信任的前提下,法律已经失去了效用。

最重要的是加快建设有助于社会共同体重建的社会制度。在这方面,尽管中国可以走自己的路,但不管怎样的路径,也避免不了全体人民可以共享的公民权的建设。

本世纪开始的社会改革包括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和教育等,无疑是公民权的主要组成部门。社会改革尽管已经成为中国改革的重要议程,但这些年的进展并不顺利。虽然政府努力不少,但既得利益之间很难达成妥协,更不用说是既得利益和人民之间的妥协了。

从各个方面来看,中国实际上已经进入了一个改革与社会冲突赛跑的阶段。如果政府不能努力促成各社会群体之间的大妥协,那么社会的激进化就会接踵而至。  中国社会信任危机:“家国”外还有“江湖”

://.huanqiu. 2011-05-11 10:44 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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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对社会信任的缺失,中国人自己当然也处处感受到了。当时人们对中国社会上的欺诈和信用缺失等问题了解得相当深刻。晚明的张应俞甚至还写了一本传世名作叫《骗经》,专门列出了晚明常见的24种骗术,详解其运作手段和防范策略。把“骗”列为经典,并且在当时和数百年后的社会上颇有市场,这一颇具灰色幽默的出版史奇闻,全世界并不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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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永年 黄彦杰

生活在当今中国的很多人都已经感受到了当下的信任危机,这种信任危机弥散在整个社会的各个方面,不仅存在于不同人群、阶层和行业之间,也不同程度地存在于每个社会细胞内部。不过,实事求是地说,中国的社会信任危机并是一个当代独有的问题。还是在18世纪,当时中国对于绝大部分西方人而言都还是一个神秘的国度,但启蒙时代的思想家就从商人和传教士的一些作品中了解到,中国是世界上缺乏“诚信”的一个国度。早在现代汉学兴起之前,孟德斯鸠、康德、黑格尔,一直到韦伯和罗素,都把中国看成是一个“非现代的社会”的标本,一个缺少信任和信用体系的大国。例如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中就认为,虽然中华帝国一直在形式化的儒家礼制和帝国法律控制下,但中国人对道德律令的不尊重却渗透到了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对金钱和利益追逐更是要远远超过对礼法的尊崇。实际上,直到当代,儒家社会一般被认为是缺乏社会信任的社会。

对社会信任的缺失,中国人自己当然也处处感受到了。当时人们对中国社会上的欺诈和信用缺失等问题了解得相当深刻。晚明的张应俞甚至还写了一本传世名作叫《骗经》,专门列出了晚明常见的24种骗术,详解其运作手段和防范策略。把“骗”列为经典,并且在当时和数百年后的社会上颇有市场,这一颇具灰色幽默的出版史奇闻,全世界并不多见。其实,任何对明清以降的社会小说或者近代江湖小说略有了解的人,对于中国历史上的社会信任问题也能有相当的了解。如果我们愿意再度重温这些熟悉的经典,那就一定会惊叹中国历史的延续性,不论这种不信任是存在于政府和民众之间的,各市场利益主体之间的(主要是商品提供者和消费者),还是社会不同阶层之间的。

当代中国的社会信任之所以成为一个问题,并不是因为它以前并不存在。公平地说,社会信任在传统中国和改革前的中国社会没有被“问题化”,并不是因为那些时代有比现在更成熟的信任机制,而是因为在那种社会结构下“信任”还没有被充分资本化和“社会化”。但另一方面,中国的大变局不可能没有延续的一面,所以,我们这个时代的问题,很大程度也是因为我们有意无意地继承了传统社会的许多机制,其中也包括“信任”生成的机制,而这些机制明显是和时代发展脱节了。当代中国的社会信任危机有两个方面的根源:一个是作为现代转型期普遍现象的社会信任体制尚未健全,另一个也许更重要的,就是中国社会结构一些特点所造成的社会不信任。分析这后一方面的社会信任问题,就要了解中国社会变革的基本历史轨迹,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中国社会信任问题的历史起源

社会信任在传统中国的“家国”体制中之所以没有被“问题化”,主要是因为那个时代绝大部分人的生活空间,其实并没有超越传统大家庭、宗族和邻里社会的狭小范围。信任建立在简单的血缘和地缘关系上,即家族和共同体生活中相互依赖所产生的一种自然的社会心理状态。用比较学术的语言说,就是信息的对称性和行为的高度可预见性。一般而言,只要一家一户男耕女织的农业经济基础没有破坏,传统社会一般家庭和共同体成员之间的“信任”程度还是比较高的。即使一度被认为是深刻的地主和农民之间的“阶级”矛盾,在国家权力没有过分进入农村的常态下,其实也很少产生不可调和的信任危机。

比起这种自然产生的“社会”信任,传统社会政治层面的信任和经济层面的“信用”却因为缺乏合理的制度载体而问题重重。由于皇权是唯一的“全国性”的组织力量,包括市场在内的任何其他社会组织都无法发育成熟,并覆盖全社会。而家族皇权也因为缺乏资源和能力,无法通过有效提供公共品,建立起国家和社会间的信任。另一方面,正是由于皇权对于社会经济的控制,进一步使社会产生对社会信任生成不利的机制。也就是说,在缺失自主社会的条件下,社会群体自身也很难产生信任感。

西方近代在国家权力之外生长出一个“市民社会”,近代中国则在“家国体制”外更有一个“江湖社会”。通俗说法是“社会上混”,江湖社会包括了所有脱离了编户齐民控制的人群,例如商人、流民、僧道、掮客、艺人和落魄文人,以及脱离了正规编制的民夫和军队等。不过,和处于西方经济生活枢纽地位的市民相反,这些边缘人为了生存,必须依靠暴力寻租和非法经营的“体制外”组织,这些被称为“帮会”的跨地区和跨阶层组织也发展出了极其具有依附性的私人化的信任制度。这种信任制度的封闭性和人身依附程度还远超于“家国体制”。反映在社会组织上,就是私人和小共同体本位,比皇权更缺少公共性。如果说皇权是正式的体制,各种形式的“私会”是非正式的组织,而从文化结构来说,它们之间没有本质性的区别。

因此,传统中国存在的体制性“社会信任”问题也多产生于“家国体系”和“江湖社会”之间,也就是社会常说的“江湖骗子”问题。所谓江湖骗子,大多也就是指江湖社会中人。由于不同的信任体系,江湖社会和传统社会的交易之间就常常不守规则。所以,传统社会真正体制性的“信任”问题主要是出自于正式体制和非正式体制之间的摩擦。因此,解决近代社会的信任问题,要么是消灭非正式的体制,要么是把非正式体制整合到正式体制中来。

中国社会大转型:“信任”的国家化和市场化

随着过去一百年中国社会结构的剧变,尤其是革命和改革,传统的社会迅速解体,中国社会信任经历了一次大转型。建国之初,国家通过各种社会运动和基层政权建设,完成了史上最大规模的“编户齐民”,从而基本消灭了“家国体系”以外的社会势力,例如江湖社会的活动空间。随着经济建设和社会转型的全面展开,国家具备了组织社会的能力,同时掌握了足够的经济资源,通过执行各项政策和“事业”的方式与社会进行“互动”。随着现代国家能力初步形成,近代意义上的政治信任第一次被提上议程。

经过半个世纪的革命,新的政权通过对社会经济组织的彻底改造,终于成功地把国家力量推广到了社会的每个角落。原来局限于家族和共同体内部的信任变成了对组织、对党和国家的信任。这种信任的机制是,个体家庭对国家交出大部分剩余产品,换取国家提供满足其基本需要的私人品和必要的公共品,尤其是惠及整个社会的经济发展。这是新政权的一个基本隐性契约,也是维持新体系的最重要的一种契约。

进入改革时代,国家权力大刀阔斧地植入市场机制,建立中央集权的主权货币空间(Sovereign Monetary Space)和现代信用体系,社会信任经历了市场化和货币化两个过程。按照齐美尔等人的说法,随着货币成为社会交换的主要媒介,社会信任从人格化转向非人格化体系。在新体系下,国家将大部分私人品和部分公共品的生产和供应推向市场,同时,个体和新的利益主体——公司,通过商品市场和劳动契

约的方式进行交换,如此,社会信任也就主要通过市场交易来产生和维持,国家只是作为规制制定者存在。

与此同时,一些核心领域却并未市场化,反而是加强了国家化。中央政府完全控制社会经济再生产体系——银行、金融和投资体系,并委托地方政府和中央企业经营土地和垄断产业这两个最重要的国家财政和资本来源。金融当局、地方政府和中央企业这三个主要的行政和财政主体成为市场主体,并基本控制了信用的生产,也就垄断了社会财富的主要来源。那些掌握了财富生产机制的家庭与个人,也就取得了优先致富的权力。

另一个方面,一些与社会再生产密切相关的公共品和半公共品,例如住房、医疗、教育、电力、交通和土地规划等,反而被完全委托给卖方垄断市场,与新的国家财富生成体系没有关联。这一方面是剥离了国家的负担,成为国家财富积累的必要条件(例如医疗和教育),另一方面也为国家财政提供了理想的财源(例如房地产)。结果是公共品集中于少数人群,从而具有“私人品”性质,而真正意义上的公共品却永远处于供应不足的状态。

由于家庭生活所需的物质和制度的公共品供应不足,年轻人的剥夺感就尤为强烈。家庭,这个中国社会信任的核心单元和社会再生产的基础单位,在国家化时代还能正常运转,现在又处于国家和市场的双重压力下,已然陷入了某种危机当中。所以说,国家化和市场化的齐头并进不仅仅是中国当今收入分配和经济结构恶化的起源,也是国家与社会之间信任危机的根源之一。

市场化和国家化的更深层次结果,就是本应该开始非人格化和社会化的国家信用和社会信任,反而开始出现私人化和非社会化的迹象,这一趋势和大多数发达社会所经历的信任“社会化”正好相反。公共的信用资源事实上被置于少数私人和小集团掌握之下,造成大面积的权力腐败和寻租行为。另一个与传统社会颇为相似的结果就是与社会生活相应的“非制度化”和社会信任的解体。权力对于经济利益和社会组织的垄断,反过来又压缩了社会的生存空间,提高了社会信用的成本,削减了合法经营的利润;而金钱和市场对传统意识形态和基层组织的取代,以及国家信用的私人化和非社会化,又进一步降低了一般社会成员“非常手段”的道德成本。这两方面的变化,最后导致各种“江湖(潜)”规则在国民经济生活中的大面积复活。

当代信任危机的三个维度

了解了当今社会信任危机的大背景,信任危机作为一种现象就比较容易认识了。当代中国的具体社会信任问题可以从政治、经济和社会三个层面来分析。政治层面,信任危机表现为由来已久的“官民”信任,即政府(官员和公务员)与民众以及社会与国家之间的信任问题;经济层面的信任问题,即市场各个利益主体间的信任,主要是在商品和服务提供者和广大消费者之间;最后是社会层面的信任问题,也就是一般社会成员之间,包括公司和家庭成员之间的信任问题。从他们之间的关系看,第一种信任又是最重要的,因为在中国的文化传统中,国家是规则的制定者和维护者,国民对国家的信任,很大程度是一般意义上的社会信任的基础。

一、政府和民众之间的信任

在国家与社会日益市场化和货币化的今天,政府并不需要像最初的隐性社会契约所规定的那样,为人民提供一个从摇篮到坟墓的福利计划。事实上,只要民众劳有所得,物有所值,能够通过市场获得比较合理的回报,即是政府对社会契约的充分履行。但这一点往往难以做到,这从只占GDP大约10%~20%,并且逐年减少的劳动者收入份额就可以看出。前面提到的国家垄断,当然是最重要的长期结构性因素,但绝不是唯一因素。直接破坏一般民众对政府信任的,还是一些政府官员的短期行为。

一种最常见的破坏“社会契约”的短期行为就是地方政府的非理性投资。在现行的投资体系下,政府经济类的投资,尤其是基建投资,很容易博得政治资本,而民生等相关的社会投资则缺乏动力。如果民众对政府民生政策的期望长期无法兑现,自然会影响社会契约的履行问题。最后,即便是政府有意愿加强社会投资,老百姓也不会真正当真。无形之中,许多中产阶层依赖政府提供公共品的期望也消减了,最后只想“用脚投票”,或者考虑移民,或者千方百计重回体制中去,成为食利阶层的一员。

另一种短期行为就是“暗箱操作”以及更广义的腐败问题。一般来讲,“暗箱操作”常见于经济和人事领域,特别是指在招标、采购、录用和审批过程中以权谋私的权力寻租行为。久而久之,老百姓对此心知肚明,习以为常。最后,一般民众对反腐败和规制化就产生了“改革疲劳症”,不再信任把这些法律和纪检公共制度看成是“我们的”,而把政府官员列入“他们的”行列,甚至发展成一种“仇官”心态。

最后一种短期行为,也是最具爆炸性的,就是官员和政府工作人员私人的跋扈行为,最典型的就是2009年的“邓玉娇案”和2010年的“李刚案”、“钱云会案”。这些事件为什么具有爆炸性,可以导致官民虚拟空间的对立,以及一种“你如何解释我都不信”的状态,究其根本,还是在于民生和腐败这些长期因素,已经深刻破坏了官民信任的基础。

如果作为国家权力代表的官员不被信任,作为国家权力规则的法律不被信任,作为国家行为具体化的政策不被信任,那么民众唯一可以信任的就是国家全力控制的主权货币了。换句话说,一切系统风险统统集中到货币和信用体系上。但这样的国家就经不起一场严重的通货膨胀或者通缩,因为人民一旦发现货币也不可信,那么国家与社会间的信任就会完全崩塌,不同的力量就会诉诸暴力。从历史和国家的视角看,这并非天方夜谭,因为在中国本来就极不均衡的经济体系内部,已经蕴含了这样的货币风险。就是说,控制物价不再是一件经济任务,而是政治任务。

二、市场利益主体之间的信任

市场利益主体之间的信任是我们这个社会讨论最多的话题。以“毒奶粉”为例,现在中国每年都有好几起全国性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而且“无良奸商”似乎是越压越起,防不胜防。于是,出现了一方面国内消费不足,另一方面中产阶级“出国扫货”的滑稽现象。除此之外,还有大量的商业欺诈、信用欺诈、就业陷阱和传销组织,无论政府如何努力查处,似乎永远处于无法取缔的状态。

如果说政府和民众间的不信任主要是出于权力缺乏有效的内外制衡,那么商业方面信任缺乏的直接根源就是信息的不对称和监管的缺位。信息的不对称性是任何一个传统社会从农业向工商业社会转型的必然产物。在经历了现代化考验的国家,这种结构性社会问题催生出强大的中介组织和复杂的法律规范。中国也不例外。但中国的市场信任问题也有自身的特殊性,这要从社会激励机制入手来解析。

前面已经提到,中国的许多欺诈和其他非法牟利的猖獗,其实正是“利出一孔”的经济和金融垄断造成的。正是因为中国社会经济中个体谋利的动力非常强,但却缺乏合法谋利的渠道。个体无论是通过勤俭节约(缺少信用资源),还是通过发明创新(知识产权保护不足)去获得财富,成本都相对较高。反之,通过财富转移、垄断市场、偷税漏税、招摇撞骗或者变相掠夺,却往往比较合算。如果有权力的保护,那就更加合算。这与传统中国的欺诈行为具有高度的延续性。

监管缺位的逻辑也差不多。不同于西方社会依靠社会组织、司法体系和政府监管部门的分工模式,中国的监管权主要分散地“集中”在政府的一个或几个功能部门。在“利益指挥棒”的驱使下,这些监管部门在“增加管理收入”和“消弭一切不法”之间作何选择是很明显的。更何况,追查到底可能损害其他平行部门的

利益,涉及不菲的行政成本甚至政治风险。当监管本身变成一种垄断的利益来源,那么,“监督不给力”和问题“越查越多”的结果也就是可想而知的。

三、一般社会成员之间的信任

一般社会成员之间的信任问题涉及面极广,即包括不同阶层和地区的人之间的信任,也包括家庭、公司、单位和社会组织成员之间的“内部人”信任。中国当代的社会转型,在很多方面类似于西方工业化后由礼俗社会向法治社会的转型,社会转型对信任提出了新的要求。一个基本表现就是,建立在亲缘和地缘基础上的传统信任方式,在很多方面已经式微,但却未找到合适的替代品。

北京等许多大城市所发生的“移民”和“原住民”间的矛盾已经充分说明,过去主要依靠“熟人”的非正式网络建立信任的方式,已经难以满足“移民”社会的需要。随着成千上万的农民工和大学生进入沿海地区的城市,就不再可能依靠熟人关系在新的环境下容易地解决就业、取得城市身份和获得各种公共品。相反,大城市原住民,只需要凭借其土著身份,就能够从移民推动的经济发展中获利,而且还继续享有熟人社会额外的一些便宜。城市当局对移民和原住民差别对待的社会政策,正好加深了这种矛盾。

另一方面,职业群体的信任问题也日益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根据十年来的社会调查,医生、教师、政府官员和法律工作者的的社会声望和职业信任度下降最为迅速。无独有偶,这些领域不仅是现代西方社会声望最高的行业,恰好也是当代中国潜规则和职业道德滑坡极其严重的几个领域。

信任危机甚至已经发展到普通人之间。南京“彭宇案”就体现了最基本的道德义务所面临的困局:一方主动的善良可能被另一方利用。受此影响,后来发生了多起老人倒地无人搀扶以至死亡的惨剧。更令人唏嘘的是湖北荆州船主对见义勇为者“挟尸要价”的态度:只要钱没凑齐就不能把尸体交出去,而且绝不赊账。这类例子足以说明当代最基本的社会信任所面临的道德困境:要维持最基本的信任,就需要双方遵守一定道德底线,但如果一方认为基本道德底线相对于货币化的经济利益不划算,那么陌生人之间信任的基础也就彻底没有了。

如果说社会普遍的信任危机和政治经济方面的信任危机有什么共同点,那么,货币化无疑是一个重要的变量。作为权力的另一种形式,货币对于价值的相对化和道德解体的作用是显而易见的。与工业化时代的西方和日本不同,中国没有强大的宗教力量作为道德最后的支持,因而货币化对传统道德和价值的解体功能就更加凸显。中国的特殊性更在于,当社会的方方面面都在货币化的同时,控制着货币化的信用体制没有社会化,而是继续受到权力的直接控制。

构建新形式的社会信任

重建社会信任是中国下一步社会建设的重要任务。与很多任务一样,社会信任建设也是一项系统工程,有待于社会经济的整体改革。

最根本的改革在经济方面。这包括减少国家对经济的垄断,增加社会对国家经济政策的参与,支持银行和金融业的社会化,允许私人企业更多的自由空间,保护私人产权特别是知识产权,从而根本改变社会在信用生产中的尴尬地位。在社会活动空间大大拓宽的前提下,国家也就能够引入更独立的司法体系和社会组织来参与经济监管。这样就会有助于市场主体之间信任机制的形成。事实上,淘宝等网络商业平台的成功,已经成为社会成员通过平等参与建立商业信任的典范。

在政治领域,重新界定国家与社会的契约是加强国家和社会之间政治信任的必由之路。国家应该在社

会参与的基础上,本着公平参与的精神,建立新的公共品提供方案,包括住房、医疗、养老和教育,明确家庭、社会和政府三方在其中的责任和义务,并用法律的形式予以保护。此外,在社会组织方面,国家应该逐渐放开对社会组织的垄断,赋予各社会阶层利益相关者(stake holders

)利益表达和参与政治的权利。

对于任何一个现代社会,社会信任不是公共品,而是任何开放社会都能自发形成的一种秩序,国家只是一个次要的参与者。当代中国社会的信任危机,很大程度上源于一种“货币本位”的社会秩序。这种秩序动摇了许多人的道德底线,扭曲了正常的价值体系,破坏了国家与社会、市场利益各方以及社会成员间信任的基础。但事实上,健全社会的信任(信用)制度和可持续货币体系应该是相辅相成。只有实现了社会信任(信用)的“社会化”,让货币和权力服从社会要求,社会自身才能摆脱信任危机。

(作者单位:新加坡国立大学东亚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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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楼621

作文二:《社会信任危机》1500字

小议社会信任危机

摘要:在全社会开展诚信道德教育,培养社会成员对他人和社会的信任感,更好地建设社会主义的小康社会。目前,诚信问题是社会关注的一个热点,今日社会也正在经历着相当严重的信任危机,而诚信是一切道德的基础和根本,是人的最重要的品质之一,是一个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石.从分析诚信危机的严重程度入手,探讨在教育中存在的诚信问题,进而提出更新道德教育理念、改变道德教育模式、抓住重点人群进行诚信教育,树立教育和教育者的诚信形象等,以建立适合现代市场经济的诚信体系.

关键词:诚信危机  原因

诚信危机的原因探析:

1. 道德地位的衰微是诚信危机产生的历史根源

在中国思想史上,信在道德建设中的地位不高,既低于仁、孝、智等,又从属于道、义等。中国人是讲信任的,但现在我们一直放纵信任。契约关系发展的迟缓,就是放纵信任的表现。也是由于放纵信任,终而导致不信任。这时的诚信危机正是因为放纵信任而轻视契约的习俗所致。

2.不规范的市场经济是诚信危机产生的经济根源

人们的道德总是来自于人们的经济生活,道德依赖于经济。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要分析诚信危机产生的根源,必须先从解析当前的经济入手。但由于我国市场规范尚未取得权威地位,在其发展初期便易于出现社会道德的进步与退步同时并存的现象。又由于与市场经济相配套的法制体系尚未完善。加上国家对经济的宏观调控力度不大,政府对市场的监管也不力,这就给经营取巧、不规范运作、买空卖空、尔虞我诈、偷税漏税、敲诈勒索和贪污腐化等不法经济行为提供了可能性空间。

3.信用制度缺失是诚信危机产生的制度根源

从制度层面上看,政治产生于经济基础,并为经济基础服务。目前,我国制度还不健全,特别是对经济发展有重要制约作用的信用制度还没有建立起来,利益关系失衡,导致伦理观念的扭曲,很容易促使和诱发经济向不规范方向发展,使得各种各样非法经营活动继续存在和蔓延,经济人和经济实体之间缺乏诚信。

4.功利主义是诚信危机产生的思想根源

市场经济的目的之一就是实现利润的最大化。追求利润最大化很容易诱发人们的功利主义。目前,市场经济还没有被规范化,又缺乏信用制度制约,就使得各种非法活动滋生成长,其中种种不诚信行为一时非常猖獗。因此,功利主义是诚信危机产生的思想根源。

诚信缺失的治理对策:

1.建立健全全社会道德规范体系,加强诚信道德建设

道德规范所体现的实质也就是最核心的诚信道德精神。因而,强化诚信道德精神的同时,必须强调诚信道德规范。培养公民集体主义精神,讲公平,讲和谐,讲诚信。如果无诚信可言,也就无合作可言。所以,加强诚信道德建设,讲求诚信原则。说真话,不搞欺诈,讲求货真价实。言而有信,一诺千金,并运用它来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2.加强法制建设,增强诚信的法律保护机制

诚信环境既来自于道德,又来自于法律,两者相辅相承,缺一不可。因此,仅仅靠人们的自我道德约束,很难真正解决诚信危机问题,还必须采取法律手段,通过强制性措施强化人们的诚信意识。

3.规范政府行为,树立诚信权威

总之,如果市场经济环境较为公正,社会法律体系较为健全,政府行为较为规范,那么,所有的人都会逐步意识到,诚信是对自身有最大好处的事情。人与人之间充满了信任与尊敬,社会良好的风气也就自然形成,人们的思想道德水平将会得到进一步提高,整个社会的文明程度就会达到一个新的层面。

青少年时期,是人生的黄金时期,是人生中至真至纯至美的时期。而诚信又是最容易而又最不应该让人忽视的美德,诚信对人,诚信对己,诚信能够在浮动的社会里,洗尽铅华,洗尽虚伪,露出真诚。所以我们应该在全社会大力提倡诚信,为社会风气的净化,尽一份自己的责任!

作文三:《社会信任危机》1100字

社会信任危机

在婴儿奶粉里面加三聚氰胺等等行为仅仅从谋取利益出发已经不能解释,明知三聚氰胺会对婴儿健康造成巨大伤害,为了利益也不能做出这样的行为,这完全是缺德没人性的行为。不得不说这是社会道德的沦丧。前段时间,讨论特别热的一个话题是说中国人没有信仰。在我看来从某些方面来说的确如此,由于没有自己的信仰,导致自我泛滥,缺少约束,缺少精神支柱,没有统一的道德意识和真理意识。由于缺乏信仰,人们没有罪恶感,没有亏欠和内疚感,只要犯罪不被知道,就是无罪。不少商家便怀着侥幸的心理,违反道德,谋求高利润。  如果说道德缺失还只是一部分人的事,那么道德观的颠覆如同一个链反应,在好心帮助他人的人反被指为肇事者之类的事情报道之后,就再也难以抑制了,引发了整个社会的反应。就拿乐于助人来说,你可以先扪心自问一下,如今在路上遇见昏迷的老人,你还会毫不犹豫地冲上去给予帮助吗?我的回答是不会,最少要找到能证明我的人,再上前帮忙。如果你不同意我的观点,请不要笑,这是我的无奈。在高中的时候,住在一个小区的一位老奶奶因为看见一个年轻的姑娘蹲在地上哭,就好心走上前去问怎么了。被那位姑娘拍了一下就神志模糊了,稀里糊涂的从家里拿出了上千元的现金给了她,等清醒过来人早已逃之夭夭。母亲随后千叮咛万嘱咐不要和陌生人说话,不要帮助陌生人。而我总是没怎么放在心上,觉得世界上还是好人多的,如果自己有一天遇到了麻烦也需要别人的帮助怎么办。然而在大一上,听说一名女同学晚上自习完回宿舍的路上,碰到一名问路的人,好心的同学停下了脚步解答。当她准备走的时候,却被紧紧的拉住了胳膊,幸好旁边有过路人,女同学才得以逃脱。听说这事之后,晚上回宿舍都会特别小心,并且自此下定了决心不要轻易去帮助别人。虽然是真心的想帮助他人,但是为了保护自己,让我不得不三思而后行。我想这也是社会的无奈吧,如果乐于助人有可能伤害自己,谁还能无私奉献呢?

信任是社会的基石,没有信任,社会结构不再稳定;信任是社会生活的空气,没有信任,人们难以喘息。然而由于某些人的行为“伤透”了我们的心,我们无力再信任这个社会。假冒伪劣、坑蒙拐骗和贪赃枉法如同一种强大的病毒,感染了社会的各个层面,引发了一种严重的社会病,那就是信任危机。在祖国经济建设突飞猛进的同时,空气受到了污染,环境受到了破坏。这不仅仅是自然界中的空气和环境,更是社会生活中的空气和环境。自然界中的空气和环境已经被我们不可逆的破坏了,社会生活中的空气和环境是否还有可逆转的希望,需要我们和政府的共同努力。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同时,我们是否应该更多的关注精神文明和法制建设,清新社会空气,美化社会环境,让社会重新充满信任!

作文四:《中国的社会信任危机》8500字

编者按:面对我们这个社会中形形色色的背信、欺诈、冷漠与荒谬,大多数人都不免发出“人心不古”的哀叹,继而憧憬20世纪五六十年代的纯朴人心,甚至民国时代的文人雅韵或壮士一诺。然而,回归现实之后,我们却仍然汲汲于生存借口,义无反顾地投身到新一轮的猫鼠游戏中。

事实上,“人心不古”并不一定是迂腐的乡愁,从某种意义上说,它以一种绵软无力的托词,揭示出一个坚硬的事实:信任危机折射出的,乃是一个庞大古老社会的现代转型之路。正如郑永年和黄彦杰所指出的,尽管古代中国也是一个缺乏信任的国度,但在现代转型过程中,伴随着社会基本结构的剧烈改变,我们的信任危机前所未有地深化,成为体制性与结构性的问题。经历了三十年的经济改革,国家化和市场化齐头并进,却成为国家与社会之间信任危机的根源之一。

当然,无法否认的是,在连年的战争和政治运动之后,三十年经济改革造就了前所未有的经济繁荣。也正是在这种意义上,秋风充满历史感地指出,今日中国面临的处境类似于汉武帝时代:物质主义刺激下的商业极其繁荣,但由于信任的缺失,导致社会充满紧张与冲突。或许进一步而言,这是周制与秦制为代表的两种信任传统,在神魔之战后开启新世界的入口所在。在繁荣与混乱并存的汉武帝时代,诞生了如董仲舒一般贡献了完整体系和核心论点的思想巨人,为曾经导致人际信任关系崩溃的秦制画上了休止符。无论后世如何评价“独尊儒术”与“外儒内法”,至少历史证明,经济复兴之后将有可能迎来一场价值与信任的复兴。    然而,这种复兴不是自然而然出现的,一味消极地等待,只会让我们沦入犬儒主义的逆来顺受之中。真正有生命力的“自生自发秩序”,同样建立在创造、建设甚至是牺牲的基础之上。我们曾经尝试过大规模的疾风暴雨般的“不破不立”,投放过震撼灵魂深处的“精神原子弹”,却收事倍功半之效,甚至今天还被它的后遗症纠缠无已。那么,重建信任的可能路径究竟在哪里?

或许正是在这一意义上,看上去并不起眼的淘宝网信用体系,为我们揭示了一种真正可持续的路径与制度模式。在这个庞大的网络交易世界里,没有一呼百应的商界领袖,只有如你我一般的平凡小店主,他们利用规则,他们趋利避害,但是良好的制度设计阻遏了他们见利忘义。尽管“无商不奸”的蔑称已经成为我们的口头语,但新时代的信任重建,或许正是从我们最意想不到的这片土壤中生长起来的。

同样意料之外但在情理之中的,还有一个平行的外部参照系――台湾。同样经历了激烈的反传统运动,甚至更有五十年异族统治和惨烈的“二二八事件”,台湾社会的信任感仍然得以成功重建。刘兆隆以平和的视角,为我们展示了台湾如何通过市民社会的发育,弥合信任的空隙,最终实现权力与社会的良性互动。

无论是穿越幽暗的历史隧道,还是重温半世纪家国悲欢,抑或在熙攘之间探微知著,我们期待,一个克服危机而重生的信任社会,是我们般配享有的,而且是能够享有的。

生活在当今中国的很多人都已经感受到了当下的信任危机,这种信任危机弥散在整个社会的各个方面,不仅存在于不同人群、阶层和行业之间,也不同程度地存在于每个社会细胞内部。不过,实事求是地说,中国的社会信任危机并是一个当代独有的问题。还是在18世纪,当时中国对于绝大部分西方人而言都还是一个神秘的国度,但启蒙时代的思想家就从商人和传教士的一些作品中了解到,中国是世界上缺乏“诚信”的一个国度。早在现代汉学兴起之前,孟德斯鸠、康德、黑格尔,一直到韦伯和罗素,都把中国看成是一个“非现代的社会”的标本,一个缺少信任和信用体系的大国。例如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中就认为,虽然中华帝国一直在形式化的儒家礼制和帝国法律控制下,但中国人对道德律令的不尊重却渗透到了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对金钱和利益追逐更是要远远超过对礼法的尊崇。实际上,直到

当代,儒家社会一般被认为是缺乏社会信任的社会。

对社会信任的缺失,中国人自己当然也处处感受到了。当时人们对中国社会上的欺诈和信用缺失等问题了解得相当深刻。晚明的张应俞甚至还写了一本传世名作叫《骗经》,专门列出了晚明常见的24种骗术,详解其运作手段和防范策略。把“骗”列为经典,并且在当时和数百年后的社会上颇有市场,这一颇具灰色幽默的出版史奇闻,全世界并不多见。其实,任何对明清以降的社会小说或者近代江湖小说略有了解的人,对于中国历史上的社会信任问题也能有相当的了解。如果我们愿意再度重温这些熟悉的经典,那就一定会惊叹中国历史的延续性,不论这种不信任是存在于政府和民众之间的,各市场利益主体之间的(主要是商品提供者和消费者),还是社会不同阶层之间的。

当代中国的社会信任之所以成为一个问题,并不是因为它以前并不存在。公平地说,社会信任在传统中国和改革前的中国社会没有被“问题化”,并不是因为那些时代有比现在更成熟的信任机制,而是因为在那种社会结构下“信任”还没有被充分资本化和“社会化”。但另一方面,中国的大变局不可能没有延续的一面,所以,我们这个时代的问题,很大程度也是因为我们有意无意地继承了传统社会的许多机制,其中也包括“信任”生成的机制,而这些机制明显是和时代发展脱节了。当代中国的社会信任危机有两个方面的根源:一个是作为现代转型期普遍现象的社会信任体制尚未健全,另一个也许更重要的,就是中国社会结构一些特点所造成的社会不信任。分析这后一方面的社会信任问题,就要了解中国社会变革的基本历史轨迹,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中国社会信任问题的历史起源

社会信任在传统中国的“家国”体制中之所以没有被“问题化”,主要是因为那个时代绝大部分人的生活空间,其实并没有超越传统大家庭、宗族和邻里社会的狭小范围。信任建立在简单的血缘和地缘关系上,即家族和共同体生活中相互依赖所产生的一种自然的社会心理状态。用比较学术的语言说,就是信息的对称性和行为的高度可预见性。一般而言,只要一家一户男耕女织的农业经济基础没有破坏,传统社会一般家庭和共同体成员之间的“信任”程度还是比较高的。即使一度被认为是深刻的地主和农民之间的“阶级”矛盾,在国家权力没有过分进入农村的常态下,其实也很少产生不可调和的信任危机。

比起这种自然产生的“社会”信任,传统社会政治层面的信任和经济层面的“信用”却因为缺乏合理的制度载体而问题重重。由于皇权是唯一的“全国性”的组织力量,包括市场在内的任何其他社会组织都无法发育成熟,并覆盖全社会。而家族皇权也因为缺乏资源和能力,无法通过有效提供公共品,建立起国家和社会间的信任。另一方面,正是由于皇权对于社会经济的控制,进一步使社会产生对社会信任生成不利的机制。也就是说,在缺失自主社会的条件下,社会群体自身也很难产生信任感。

西方近代在国家权力之外生长出一个“市民社会”,近代中国则在“家国体制”外更有一个“江湖社会”。通俗说法是“社会上混”,江湖社会包括了所有脱离了编户齐民控制的人群,例如商人、流民、僧道、掮客、艺人和落魄文人,以及脱离了正规编制的民夫和军队等。不过,和处于西方经济生活枢纽地位的市民相反,这些边缘人为了生存,必须依靠暴力寻租和非法经营的“体制外”组织,这些被称为“帮会”的跨地区和跨阶层组织也发展出了极其具有依附性的私人化的信任制度。这种信任制度的封闭性和人身依附程度还远超于“家国体制”。反映在社会组织上,就是私人和小共同体本位,比皇权更缺少公共性。如果说皇权是正式的体制,各种形式的“私会”是非正式的组织,而从文化结构来说,它们之间没有本质性的区别。

因此,传统中国存在的体制性“社会信任”问题也多产生于“家国体系”

和“江湖社会”之间,也就是社会常说的“江湖骗子”问题。所谓江湖骗子,大多也就是指江湖社会中人。由于不同的信任体系,江湖社会和传统社会的交易之间就常常不守规则。所以,传统社会真正体制性的“信任”问题主要是出自于正式体制和非正式体制之间的摩擦。因此,解决近代社会的信任问题,要么是消灭非正式的体制,要么是把非正式体制整合到正式体制中来。

中国社会大转型:

“信任”的国家化和市场化

随着过去一百年中国社会结构的剧变,尤其是革命和改革,传统的社会迅速解体,中国社会信任经历了一次大转型。建国之初,国家通过各种社会运动和基层政权建设,完成了史上最大规模的“编户齐民”,从而基本消灭了“家国体系”以外的社会势力,例如江湖社会的活动空间。随着经济建设和社会转型的全面展开,国家具备了组织社会的能力,同时掌握了足够的经济资源,通过执行各项政策和“事业”的方式与社会进行“互动”。随着现代国家能力初步形成,近代意义上的政治信任第一次被提上议程。

经过半个世纪的革命,新的政权通过对社会经济组织的彻底改造,终于成功地把国家力量推广到了社会的每个角落。原来局限于家族和共同体内部的信任变成了对组织、对党和国家的信任。这种信任的机制是,个体家庭对国家交出大部分剩余产品,换取国家提供满足其基本需要的私人品和必要的公共品,尤其是惠及整个社会的经济发展。这是新政权的一个基本隐性契约,也是维持新体系的最重要的一种契约。

进入改革时代,国家权力大刀阔斧地植入市场机制,建立中央集权的主权货币空间(sovereign monetary space)和现代信用体系,社会信任经历了市场化和货币化两个过程。按照齐美尔等人的说法,随着货币成为社会交换的主要媒介,社会信任从人格化转向非人格化体系。在新体系下,国家将大部分私人品和部分公共品的生产和供应推向市场,同时,个体和新的利益主体――公司,通过商品市场和劳动契约的方式进行交换,如此,社会信任也就主要通过市场交易来产生和维持,国家只是作为规制制定者存在。

与此同时,一些核心领域却并未市场化,反而是加强了国家化。中央政府完全控制社会经济再生产体系――银行、金融和投资体系,并委托地方政府和中央企业经营土地和垄断产业这两个最重要的国家财政和资本来源。金融当局、地方政府和中央企业这三个主要的行政和财政主体成为市场主体,并基本控制了信用的生产,也就垄断了社会财富的主要来源。那些掌握了财富生产机制的家庭与个人,也就取得了优先致富的权力。

另一个方面,一些与社会再生产密切相关的公共品和半公共品,例如住房、医疗、教育、电力、交通和土地规划等,反而被完全委托给卖方垄断市场,与新的国家财富生成体系没有关联。这一方面是剥离了国家的负担,成为国家财富积累的必要条件(例如医疗和教育),另一方面也为国家财政提供了理想的财源(例如房地产)。结果是公共品集中于少数人群,从而具有“私人品”性质,而真正意义上的公共品却永远处于供应不足的状态。

由于家庭生活所需的物质和制度的公共品供应不足,年轻人的剥夺感就尤为强烈。家庭,这个中国社会信任的核心单元和社会再生产的基础单位,在国家化时代还能正常运转,现在又处于国家和市场的双重压力下,已然陷入了某种危机当中。所以说,国家化和市场化的齐头并进不仅仅是中国当今收入分配和经济结构恶化的起源,也是国家与社会之间信任危机的根源之一。

市场化和国家化的更深层次结果,就是本应该开始非人格化和社会化的国家信用和社会信任,反而开始出现私人化和非社会化的迹象,这一趋势和大多数发达社会所经历的信任“社会化”正好相反。公共的信用资源事实上被置于少数私人和小集团掌握之下,造成大面积的

权力腐败和寻租行为。另一个与传统社会颇为相似的结果就是与社会生活相应的“非制度化”和社会信任的解体。权力对于经济利益和社会组织的垄断,反过来又压缩了社会的生存空间,提高了社会信用的成本,削减了合法经营的利润;而金钱和市场对传统意识形态和基层组织的取代,以及国家信用的私人化和非社会化,又进一步降低了一般社会成员“非常手段”的道德成本。这两方面的变化,最后导致各种“江湖(潜)”规则在国民经济生活中的大面积复活。

当代信任危机的三个维度

了解了当今社会信任危机的大背景,信任危机作为一种现象就比较容易认识了。当代中国的具体社会信任问题可以从政治、经济和社会三个层面来分析。政治层面,信任危机表现为由来已久的“官民”信任,即政府(官员和公务员)与民众以及社会与国家之间的信任问题;经济层面的信任问题,即市场各个利益主体间的信任,主要是在商品和服务提供者和广大消费者之间;最后是社会层面的信任问题,也就是一般社会成员之间,包括公司和家庭成员之间的信任问题。从他们之间的关系看,第一种信任又是最重要的,因为在中国的文化传统中,国家是规则的制定者和维护者,国民对国家的信任,很大程度是一般意义上的社会信任的基础。

一、政府和民众之间的信任

在国家与社会日益市场化和货币化的今天,政府并不需要像最初的隐性社会契约所规定的那样,为人民提供一个从摇篮到坟墓的福利计划。事实上,只要民众劳有所得,物有所值,能够通过市场获得比较合理的回报,即是政府对社会契约的充分履行。但这一点往往难以做到,这从只占gdp大约10%~20%,并且逐年减少的劳动者收入份额就可以看出。前面提到的国家垄断,当然是最重要的长期结构性因素,但绝不是唯一因素。直接破坏一般民众对政府信任的,还是一些政府官员的短期行为。

一种最常见的破坏“社会契约”的短期行为就是地方政府的非理性投资。在现行的投资体系下,政府经济类的投资,尤其是基建投资,很容易博得政治资本,而民生等相关的社会投资则缺乏动力。如果民众对政府民生政策的期望长期无法兑现,自然会影响社会契约的履行问题。最后,即便是政府有意愿加强社会投资,老百姓也不会真正当真。无形之中,许多中产阶层依赖政府提供公共品的期望也消减了,最后只想“用脚投票”,或者考虑移民,或者千方百计重回体制中去,成为食利阶层的一员。

另一种短期行为就是“暗箱操作”以及更广义的腐败问题。一般来讲,“暗箱操作”常见于经济和人事领域,特别是指在招标、采购、录用和审批过程中以权谋私的权力寻租行为。久而久之,老百姓对此心知肚明,习以为常。最后,一般民众对反腐败和规制化就产生了“改革疲劳症”,不再信任把这些法律和纪检公共制度看成是“我们的”,而把政府官员列入“他们的”行列,甚至发展成一种“仇官”心态。

最后一种短期行为,也是最具爆炸性的,就是官员和政府工作人员私人的跋扈行为,最典型的就是2009年的“邓玉娇案”和2010年的“李刚案”、“钱云会案”。这些事件为什么具有爆炸性,可以导致官民虚拟空间的对立,以及一种“你如何解释我都不信”的状态,究其根本,还是在于民生和腐败这些长期因素,已经深刻破坏了官民信任的基础。

如果作为国家权力代表的官员不被信任,作为国家权力规则的法律不被信任,作为国家行为具体化的政策不被信任,那么民众唯一可以信任的就是国家全力控制的主权货币了。换句话说,一切系统风险统统集中到货币和信用体系上。但这样的国家就经不起一场严重的通货膨胀或者通缩,因为人民一旦发现货币也不可信,那么国家与社会间的信任就会完全崩塌,不同的力量就会诉诸暴力。从历史和国家的视角看,这并非天方夜谭,因为在中国本来就极

不均衡的经济体系内部,已经蕴含了这样的货币风险。就是说,控制物价不再是一件经济任务,而是政治任务。

二、市场利益主体之间的信任

市场利益主体之间的信任是我们这个社会讨论最多的话题。以“毒奶粉”为例,现在中国每年都有好几起全国性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而且“无良奸商”似乎是越压越起,防不胜防。于是,出现了一方面国内消费不足,另一方面中产阶级“出国扫货”的滑稽现象。除此之外,还有大量的商业欺诈、信用欺诈、就业陷阱和传销组织,无论政府如何努力查处,似乎永远处于无法取缔的状态。

如果说政府和民众间的不信任主要是出于权力缺乏有效的内外制衡,那么商业方面信任缺乏的直接根源就是信息的不对称和监管的缺位。信息的不对称性是任何一个传统社会从农业向工商业社会转型的必然产物。在经历了现代化考验的国家,这种结构性社会问题催生出强大的中介组织和复杂的法律规范。中国也不例外。但中国的市场信任问题也有自身的特殊性,这要从社会激励机制入手来解析。

前面已经提到,中国的许多欺诈和其他非法牟利的猖獗,其实正是“利出一孔”的经济和金融垄断造成的。正是因为中国社会经济中个体谋利的动力非常强,但却缺乏合法谋利的渠道。个体无论是通过勤俭节约(缺少信用资源),还是通过发明创新(知识产权保护不足)去获得财富,成本都相对较高。反之,通过财富转移、垄断市场、偷税漏税、招摇撞骗或者变相掠夺,却往往比较合算。如果有权力的保护,那就更加合算。这与传统中国的欺诈行为具有高度的延续性。

监管缺位的逻辑也差不多。不同于西方社会依靠社会组织、司法体系和政府监管部门的分工模式,中国的监管权主要分散地“集中”在政府的一个或几个功能部门。在“利益指挥棒”的驱使下,这些监管部门在“增加管理收入”和“消弭一切不法”之间作何选择是很明显的。更何况,追查到底可能损害其他平行部门的利益,涉及不菲的行政成本甚至政治风险。当监管本身变成一种垄断的利益来源,那么,“监督不给力”和问题“越查越多”的结果也就是可想而知的。

三、一般社会成员之间的信任

一般社会成员之间的信任问题涉及面极广,即包括不同阶层和地区的人之间的信任,也包括家庭、公司、单位和社会组织成员之间的“内部人”信任。中国当代的社会转型,在很多方面类似于西方工业化后由礼俗社会向法治社会的转型,社会转型对信任提出了新的要求。一个基本表现就是,建立在亲缘和地缘基础上的传统信任方式,在很多方面已经式微,但却未找到合适的替代品。

北京等许多大城市所发生的“移民”和“原住民”间的矛盾已经充分说明,过去主要依靠“熟人”的非正式网络建立信任的方式,已经难以满足“移民”社会的需要。随着成千上万的农民工和大学生进入沿海地区的城市,就不再可能依靠熟人关系在新的环境下容易地解决就业、取得城市身份和获得各种公共品。相反,大城市原住民,只需要凭借其土著身份,就能够从移民推动的经济发展中获利,而且还继续享有熟人社会额外的一些便宜。城市当局对移民和原住民差别对待的社会政策,正好加深了这种矛盾。

另一方面,职业群体的信任问题也日益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根据十年来的社会调查,医生、教师、政府官员和法律工作者的的社会声望和职业信任度下降最为迅速。无独有偶,这些领域不仅是现代西方社会声望最高的行业,恰好也是当代中国潜规则和职业道德滑坡极其严重的几个领域。

信任危机甚至已经发展到普通人之间。南京“彭宇案”就体现了最基本的道德义务所面临的困局:一方主动的善良可能被另一方利用。受此影响,后来发生了多起老人倒地无人搀扶以至死亡的惨剧。更令人唏嘘的是湖北荆州船主对见义勇为者“挟尸要价”的态度:只要

钱没凑齐就不能把尸体交出去,而且绝不赊账。这类例子足以说明当代最基本的社会信任所面临的道德困境:要维持最基本的信任,就需要双方遵守一定道德底线,但如果一方认为基本道德底线相对于货币化的经济利益不划算,那么陌生人之间信任的基础也就彻底没有了。    如果说社会普遍的信任危机和政治经济方面的信任危机有什么共同点,那么,货币化无疑是一个重要的变量。作为权力的另一种形式,货币对于价值的相对化和道德解体的作用是显而易见的。与工业化时代的西方和日本不同,中国没有强大的宗教力量作为道德最后的支持,因而货币化对传统道德和价值的解体功能就更加凸显。中国的特殊性更在于,当社会的方方面面都在货币化的同时,控制着货币化的信用体制没有社会化,而是继续受到权力的直接控制。

构建新形式的社会信任

重建社会信任是中国下一步社会建设的重要任务。与很多任务一样,社会信任建设也是一项系统工程,有待于社会经济的整体改革。

最根本的改革在经济方面。这包括减少国家对经济的垄断,增加社会对国家经济政策的参与,支持银行和金融业的社会化,允许私人企业更多的自由空间,保护私人产权特别是知识产权,从而根本改变社会在信用生产中的尴尬地位。在社会活动空间大大拓宽的前提下,国家也就能够引入更独立的司法体系和社会组织来参与经济监管。这样就会有助于市场主体之间信任机制的形成。事实上,淘宝等网络商业平台的成功,已经成为社会成员通过平等参与建立商业信任的典范。

在政治领域,重新界定国家与社会的契约是加强国家和社会之间政治信任的必由之路。国家应该在社会参与的基础上,本着公平参与的精神,建立新的公共品提供方案,包括住房、医疗、养老和教育,明确家庭、社会和政府三方在其中的责任和义务,并用法律的形式予以保护。此外,在社会组织方面,国家应该逐渐放开对社会组织的垄断,赋予各社会阶层利益相关者(stake holders)利益表达和参与政治的权利。

对于任何一个现代社会,社会信任不是公共品,而是任何开放社会都能自发形成的一种秩序,国家只是一个次要的参与者。当代中国社会的信任危机,很大程度上源于一种“货币本位”的社会秩序。这种秩序动摇了许多人的道德底线,扭曲了正常的价值体系,破坏了国家与社会、市场利益各方以及社会成员间信任的基础。但事实上,健全社会的信任(信用)制度和可持续货币体系应该是相辅相成。只有实现了社会信任(信用)的“社会化”,让货币和权力服从社会要求,社会自身才能摆脱信任危机。

作文五:《餐桌信任危机波及社会》1300字

不管有多少理由,食品一再出问题,肯定算跌破我们社会的道德底线了。

在小农经济时代,只有自给自足的生产方式,每个家庭从开荒、耕地、播种、灌溉、收获、加工、储藏、烹调,一条龙下来,从面对一片荒地开始,直到最后饭桌上的饭菜,都是自己一手打造,每个环节都自己操作,自己监控,后果自负,这种状况,是不需要食品监督部门的。

后来引进了社会分工和工业化,不再人人自己种地收获加工了,食品也不总是自己下厨烹制了,这就需要社会成员之间有“信任”,信任别人第一不会下毒,第二不会往里边放脏东西。但这种信任如何保障呢?作家李敖说过,最不能得罪的人,就是饭馆服务员,得罪了他们,万一往你的饭菜里吐一口……想起来就恶心!

“信任”是社会分工的基础,现代社会,建立在彻底分工基础上,也就完全仰仗信任,如果没有信任,你还敢去理发店么?理发师拿着锋利的刮胡刀,就紧贴你脖子大动脉的部位晃来晃去,他的片刻疏忽即可以让你送命。

不幸的是,中国在“吃”这个领域,人和人丧失了信任,这是最不该丧失的一种信任,吃的信任没了,说得夸张一点,每一顿饭,岂不都成了暗藏杀机的鸿门宴,每一样食品,都隐含着一个莎士比亚悲剧式的人人自危的阴谋暗算的陷阱。

当今世界,中国人最引以为荣的,就是中国的餐饮,不管旅行到世界哪一个角落,总能看到中国餐馆的傲然矗立,昭示着中国饮食文化遍及世界的荣耀。可是,就在这么一个“以食为天”的国度,自己国内的食品行业,竟成为令人恐惧的畏途和陷阱,这种现象,不管有多少理由,肯定算是跌破了道德底线了。

而靠不住的食品产业,直接激活了人们自己动手丰衣足食的冲动――令人想起60多年之前,在延安的抗日力量为了突破日伪经济封锁,自己动手搞“大生产运动”的壮举。但今天人们要突破的,不是外来敌人的封锁,而是我们自己食品工业无所不在的假冒伪劣!说穿了,是国人自身利欲熏心的魔障,把我们自己变成自己的敌人。

司马迁说过,“人穷则反本”,人们在与假冒食品的鏖战中,筋疲力尽,心灰意冷,索性回归到最原初的农业生存状态中,自己种地,自己加工,自己享用……也就是回归到人们长期批评和试图摆脱的“自给自足小农经济”,因为它最难能可贵的基点是安全。

二战后随着现代化食品加工技术的突破,欧美饮食界也出现了各种“人造食品”泛滥的现象。商业化的推动下,“食品”的意义,越来越脱离了人类自古以来具有某些神圣性和原教旨价值的古老意义,突然转化成可以肆意开发、宣传和促销的地地道道的“短线商品”。这种转化,也带来了很多过分利益驱动下的黑暗故事――所幸没有达到我们目前的“恶化”的程度,但已经引起了人们的强烈反弹,这是风靡世界的绿色和平运动的一个重要基础。

在受东方哲学――诸如道家思想、甘地主义和素食文化――的影响下,绿色和平成为一种面向人类共同未来的最有希望的“世界宗教”和“全球意识形态”!它的核心价值,直指工业时代的各种弊端,是对统治人类500多年的工业崇拜的一次重要的颠覆。

在中国特定的背景下,绿色偏执这种看似“归隐田园”的举动,骨子里蕴含着一种自由精神,是砸碎和超越现代物质主义精神枷锁的一种解放运动。在当今中国看似一边倒的“发展”、“现代化”话语的强势霸权中,居然能出现这种逆向的反工业化行为,很值得我们社会认真的对待。

(作者系北京大学社会学人类学学者)

作文六:《风险社会的信任危机》3900字

作者:伍麟

社会科学报 2014年09期

信任对于人们的交往活动和生活体验,对于组织的日常运作和目标实现,对于社会的健康发展和繁荣稳定,都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传统社会是“熟悉人”社会,现代社会是“陌生人”社会。在由熟悉人组成的传统社会里,人们不需要时常突出强调信任的存在及其作用。而在由陌生人组成的,充满不确定性、复杂性和风险的现代社会里,人们尤其感到信任的重要。许多学者都认为,现代社会出现了普遍的“信任危机”现象。对信任的需求既是人们应对种种社会规范和价值观急速变化的现实必然,也是人们应对种种可能挑战未来预期而表现出来的心理特征。

普遍的风险意识影响社会信任的心态

学界有一种观点,把信任危机与风险社会的兴起联系起来。风险社会的兴起代表着从“简单现代性”到“复杂现代性”的转变。随着时代的发展,人类社会中风险的“现代性”特征越来越明显,并且深刻地影响着人们对于风险的体验。风险的“现代性”特征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首先,从风险的感知维度看,人们对风险的感知越来越远离“直觉”,更加具有“隐伏性”;其次,从风险的时间维度看,风险导致的后果越来越不仅“即时性”显现,而且更加具有“延迟性”;再次,从风险的空间维度看,风险对人类社会产生的影响越来越脱离“本地”,更加具有“扩散性”;最后,从风险的类型维度看,风险越来越多元,越来越突显出“复杂性”。

现代性将世俗理想和理性主义完美结合,唤起人们征服自然的欲望,引发人们进行思维模式的转变,追求无止境的技术突破和物质繁荣,完成一场人类前所未有的发展事业。现代性表现出乐观主义的时代气质,相信线性进步,坚持科学理性能够创造与维持合理的社会秩序。现代性促进了社会、政治和经济变革,这些变革形成了种种新的制度安排以及个体对生活的理想追求。个体期待政府提供安全和稳定的社会环境,提供足够的经济收入,保障有质量的幸福生活。

与此同时,就制度和个体而言,风险和不确定性却大量涌现。一方面,科学和技术的进步促进了物质的丰富,繁荣了人们的生活,变革了社会的样式,体现出科学和技术的积极力量与正面作用。但另一方面,科学和技术的进步也导致了一些难以预测、尚且未知和前所未有的风险。这些风险使得现代社会突显出种种“脆弱性”,有时甚至比较频繁地造成对社会生活广泛的冲击和损害,人们感受到因无助、失控而引起的焦虑、恐惧。不确定性、不安全感和突发性成为生活的常态概念,生存的风险意识成为现代生活中人们的一种普遍意识。现代社会表现出强烈的时代分界和范式转换的特征,社会的不确定性、复杂性和风险不断增长。而社会的不确定性、复杂性和风险意味着人们无法百分之百地充分预期未来的状况,也无法百分之百地充分掌控事件的进程。信任衰退是社会不确定性、复杂性和风险的特殊结果。

变换的社会归类冲击社会信任的秩序

社会归类是社会认同的重要内容之一,是个体将他人归属于特定类别的过程。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将类别概念当作基本的社会经验来频繁使用,如宅男、剩女、土豪、屌丝等。社会类别具有鲜明的识别特征,能够起到“分离且清晰”的标识作用,体现出内群体的相似性和外群体的差异性。人们常常依据他人具有的社会归类的身份信息作出信任选择。特别是在社会归类的身份信息非常显著时,这些信息往往会在不知不觉中影响对他人可信任度的判断。具有显著社会归类的身份信息能够为未来信任形成提供认知决策上的选择便利。当社会归类变换及混乱时,信任秩序就会发生动摇。

信任建立在认知过程的基础之上。人们要进行认知上的选择和行为上的判断,以辨别哪些对象是可以信任的。就信任的形成而言,社会归类是一种初始条件,也是一种心理能力。社会归类为后续形成与维持信任提供了多方面信息,如职业、社会阶层、能力、个性、态度以及品质等方面的初始判断。在社会归类过程中,通常出现内群体偏好和外群体歧视现象。人们认为内群体成员不仅仅在群体归类的标准上相似,相比外群体成员而言,内群体成员在其他方面也更为相似。社会归类伴随着社会认知和社会价值两方面趋于强化。在社会认知方面,人们表现出强化同内群体成员之间的相似性以及同外群体成员之间的差异性,当与内群体成员进行交往时,具有特定归类的共享身份有助于提供一种认知资源,形成简单的认知策略,帮助确定低风险人际信任的界限,从而减少对陌生他人认识的需要以及降低协商互惠的成本。在社会价值方面,人们从主观情感上强化内群体相似性以及外群体差异性,维护所属群体共同的价值观和普遍的行为模式。由于归类的认知后果和内群体偏好,人们更倾向将积极属性如诚实、合作、诚信归属于组内成员身上。

现代社会上行机会增多,但同时社会下行危险也增大。在去传统的社会变迁中,人们的社会归类呈现出去定位化、去整合化、去定向化的趋势。现代社会中传统约束力量不断弱化,个体身份变迁机会增多,身份转变迅速,定位与边界意识逐渐淡化,社会定位相对滞后,社会归类变得模糊多重,社会信任的固有秩序频繁受到冲击。

弱化的社会期待妨碍社会信任的形成

许多学者将信任看做一种预期性的心理状态,从相互关联的认知过程和取向分析信任,也有上升为从对他人和社会系统的普遍态度或期望来定义信任。作为期待的信任,体现了信任的理性形式,可以分为两类情况:指向“义务”的期待和指向“道德”的期待。指向“义务”的期待植根于一种特定的观念,即社会交换模式。推动人们持续进行交往的动力是资源收益的最大化和损失的最小化。为了实现这些目的,人们需要估计他人如何应对自己的行为,关心他人的未来可能行为,以便基于此而策略性地进行活动,最大程度获取期望的资源,将个人代价降到最低。

指向义务的期待在现实生活中常表现为基于社会角色的信任。这种信任建立在对他人在社会中承担特定角色的认识基础之上,更多是对“角色”本身的抽象认识与判断,并将这些认识与判断赋予到承担特定角色的具体个体身上,至于个体实际的能力、动机、品质、意图和性情的认识信息与线索并不是充分的。也就是说,角色本身能够通过多种方式替代对角色承担者所需要的个体认识。由此而来,社会中的角色本身与对角色胜任力的强烈期望紧密关联。人们通常相信角色承担者具有完成受托责任和义务的意图与能力,并且期望角色承担者履行与其承担角色相匹配的受托责任和义务。因而,在即使缺乏对角色承担者个人认识或者先前交往经验的情况下,人们对角色关系的期待仍然持有一种预定信任。

然而现代社会中,角色、规则以及同一性面临着诸多威胁,这些威胁源自于因内在的规范、价值观、习俗和传统的坍塌而产生的风险。现代社会人们对于自己的人生轨迹和生活道路拥有了更多的自主性和发言权,外来的束缚力量越来越少,社会移动的机会越来越多。至高无上的旧有权威不复存在,僵硬固定的秩序日渐化解消亡。人们不再被动地、受驱使性地进行社会生活。但是,人们所处的现实世界也表现出存在前所未有、无法预料、难以控制的全球性危险。安全感、稳定感日渐销蚀,隔离化、分裂化日渐增长。社会流行焦虑、不安、不确定和躁动的情绪,基于义务的社会期待时常显得非常脆弱。

缺失社会善意导致社会信任的虚化

信任表现出多个层面的形式。最基础的是亲密人际关系层面,其核心关系到信任的本体论基础。信任的形成根基源自于早期儿童社会化过程以及亲子关系的养成。在与养育人持久、可靠、温暖、安全的关系互动过程中,婴儿自身发展出对外部世界的基本信任感。第二层次是紧密的群体关系层面,主要是周围身边熟悉的生活世界,这个生活世界有着共享的表征、预设和价值观,构成社会信任的基本条件。第三层次是组织层面,表现为公共的秩序、条文的契约和制度的实践。最后就是社会的层面,指文化、国家或者区域等更大公共领域的广义层面,体现为更一般的、抽象的、非人格意义的信任。前两种层面信任形式具有浓厚的人格化色彩,是一种“自然而然”的过程结果。后两种层面信任形式则表现出非人格化的色彩,是一种“自为”的过程结果。尽管存在这些差异,后两种层面的信任形式仍然包含基于道德的信任期待,即基于社会善意的期待,其特点是显现出社会利他。

在有些社会群体情境中,人们的信任判断更多地与责任认同相关联。关于社会困境中人们合作行为的研究发现,责任感反映了对群体的一种社会取向,它不同于由于他人行为而对个人利益预期得失的计算。那些对他人高信任的人觉得有道德义务去进行合作,高信任的人进行合作时很少考虑群体中他人做了什么或者他人期待做什么。对群体及群体价值观的认同会加强个体从资源库中动员资源进行非义务性的合作行为。对于群体而言,具有高社会善意的人觉得有责任去发展出对群体及群体价值观的认同。这种合作区别于基于对他人行为期待的合作。具有高社会善意的人出于责任感的道德行为时常表现在利益群体内,为了群体利益作出努力,群体内所有人都有可能得益,但成本则由他个人来承担。

基于社会善意的期待常常因为社会善意受到怀疑,进而导致信任的虚化。怀疑效应会造成两种类型的归因结果:一种是保守主义归因,即引发个体怀疑的信息可能导致个体提高接受行为信息的阈值。换句话说,一旦意识到违背信任的可能性,个体可能会倾向于避免急于做出判断,维持需要再三斟酌的状态。第二种是复杂性归因,由于消极事件降低信任的程度超过积极事件增加信任的程度,引发个体怀疑的信息可能导致个体对他人行为的潜在动机和原因进行反复、仔细的考虑。无论怀疑效应造成何种类型的归因结果,“负性偏差”现象经常存在。不信任一旦形成,就趋向于强化和永久保持。不信任倾向表现出主动抑制那些潜在可能克服不信任的人际交往和社会经验。由于抑制这些人际交往和社会经验,本已稀缺的社会善意更加受到遮蔽,造成不信任氛围的弥漫。

作者介绍:伍麟,吉林大学哲学社会学院副院长

作文七:《浅谈我国社会信任危机》3100字

摘 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伴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社会问题也日益凸显,主要在于社会信任的缺失,例如人民对政府官员的不信任、城乡二元结构的不信任以及市场经济体制的不信任等,这些造成了社会道德滑坡、市场运行成本加大等一系列问题。

关键词:社会信任;道德建设;信任危机;社会管理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取得举世瞩目成就的同时,社会也发生了巨大的变革,随着社会结构特别是利益结构的调整,社会心态更加复杂多样,一些方面已经出现失衡的倾向。信任危机和道德危机已经严重影响了我国社会的健康发展,也给社会管理带来了新的挑战。社会运行的基本前提条件是社会信任,没有社会信任就没有社会管理,就没有超越个人的集体性社会行为,也就没有所谓的“社会”。社会管理就是要重建社会信任体系,让社会重新有效地运行起来。只有在此基础之上,社会管理创新才能够推行下去。

一、当前中国社会信任缺失的原因及表现

1.对部分官员的不信任

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大转型时期,由于我国政治体制改革推行缓慢,以及在教育、医疗、行政、司法等方面的改革没有达到人民群众的预期目的,造成了人民对现有体制的不信任,对部分官员的不信任。由于当前部分基层党组织和政府对党中央政策和兑现对群众的承诺等方面贯彻不力,严重削弱了党政部门的公信力;并且由于个别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失职渎职,严重影响了党组织整体的良好形象;人民群众对部分基层官员言行不一、表里不一、推诿扯皮的现象嗤之以鼻;部分领导干部堕落腐化,严重冲击了群众对党信任的基础。近年来不断发生的大小官员堕落腐化、公权私用的腐败案件,严重伤害了人民群众对党寄予的深情厚望,以至于人民群众不再信任政府官员,甚至产生一种“仇官心理”。

2.城乡二元阶层的不信任

城乡二元阶层的不信任在中国表现的最为明显,由于我国特有的城乡二元体制以及分配制度发展滞后,居民的收入分配出现了严重的两极分化。分配不均,导致社会各个阶层之间出现了信任危机。根据我国收入差距统计数据显示,我国的基尼系数达到了0.5(一旦基尼系数超过国际警戒线为0.4,表明该国社会处于可能发生动乱的“危险”状态),城乡差距已经突破了3倍,差距的趋势是有增无减(刘舒羽.中国基尼系数已超过国际警戒线);由于我国在改革开放初期,过分的强调效率而忽视了公平,导致特权阶层逐渐垄断了社会资源和公共产品,而普通大众却面临着严峻的生存压力。如今普通大众的不公平感以及被剥夺感越来越强烈,“仇富心理”就是阶层信任危机一个典型的表现;尤其是农民工,他们作为城市里一个特殊的利益群体,不仅得不到公正的待遇和保障,甚至受到各种歧视,不公平感会使他们做出一些反社会的事情,这又加剧了城乡二元阶层的不信任。

3.市场经济下失范性的信任危机

失范也称脱序,法国社会学家迪尔凯姆认为失范是社会规范的一种生存状态,是“一种社会规范缺乏、含混或者社会规范变化多端,以至于不能为社会成员提供指导的社会情境”(迪尔凯姆 社会分工论)。当前,我国社会转型正处于关键期,这一时期也是社会问题的多发期。在市场经济机制下,社会经济生活都是由市场“看不见的手”来组织完成,个人获取资源的途径再也不能像往常一样坐而等之,而是要进入市场,参与竞争。在市场竞争当中,优胜劣汰成为了评判的标准。因此,市场机制下的社会生活逻辑是“竞争与争夺”。需要指出的是在这样的争夺当中,既有个人与个人之间的竞争,也有群体与群体之间的竞争,同时还有政府与民众之间的利益争夺。由于市场竞争充满了利益争夺,而在利益面前人们往往是冷血残酷的。在这种竞争的市场机制下,个人信任难以得到持续的支撑。因此,由各项制度或是共同利益维系的契约性信任,才是建立市场机制信任体系的基础。在建立各项有效制度的社会转型之初,各个群体间通常要经过一个博弈争夺的过程,以期获得对己最为有利的结果。因此,在最为混乱与无序的社会转型初期,社会信任与合作制度的建立过程是较为复杂与困难的。

二、当前信任危机的影响

1.增加社会运行的成本

相互之间缺乏信任的代价是非常昂贵的。信任有一种非常重要的简化功能,信任能够将复杂性和不确定性以及风险性的东西简化,让人们不再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去判断交往对象行为合理性。现代社会信息量巨大而且机会稍纵即逝,我们都无法判断对方的行为是否可信。如果没有信任的话,首先就要判断其行为,这就增加了社会交往的成本。如今随着社会分工的发展和交通工具的便利,人们很容易就能成为一个社会人,跟陌生人交往频繁,但是人们的思维却没有从传统思维走出来,对陌生人的防范戒备心理依然很重,这样在无形当中增加了我们交往交际的成本,长时间的这种无信任交往也会增加我们自己的心理负担。

同样,市场经济对信任也有着内在的要求,市场经济是一种新型的契约信用经济,其有序运行必须建立在各种经济主体之间相互信任的基础之上。否则,企业会因为信任危机而降低投资意愿,银行会因为信任危机而出现借贷现象,民众会因为缺乏信任而导致消费愿望的降低,这些最终都会影响社会的有序运行,增加社会运行的成本。

2.陷入“公信力陷阱”

当前我国的社会管理局中出现一个“公信力陷阱”,即老百姓已经习惯于怀疑政府,甚至对政府出现了“有罪推定”:官民冲突时,错肯定在政府;官员有错时肯定是贪张枉法腐败。公信力缺失使得政府很多用心良苦的做法不被理解,好心办不成好事,甚至好心办坏事。官民沟通障碍重重,管理者与被管理者自说自话,各行其是,互不合作,社会管理的信任根基被持续的侵蚀;长时间的“公信力陷阱”也会导致政府对民众也缺乏信任,因为他们对自身在民众心目中的形象缺乏信心。现如今,各级政府都有维稳的政治目标,他们对于群体性事件表现出极度恐慌和紧张,往往采取过犹不及的应对手段,很多时候却导致适得其反的后果。

三、加速道德滑坡和增加社会风险

社会信任危机本身就是一种社会心理现象,是一种价值心理和交往态度,具有一定的传染性和扩散性。众所周知,道德是维系一个社会有序运转的重要因素,道德对人们的行为有调节和约束作用,然而,社会的道德与信任是相辅相成、互相影响的。如果一个社会人与人之间信任程度非常高,那么合作与互惠的意识就非常强烈,这样人们的关系也就比较和谐,从而使道德观念能够深入人心。但是如果人与人之间没有信任可言的话,甚至对基本的道德规范都不信任,那么人就丧失了维系行为正确性的规范和准则,其道德观念和价值观都会发生扭曲,而且现代公共生活中也会充满尔虞我诈,坑蒙拐骗的现象。

对个体来说,信任能给人一种安全感,在一个相互信任的社会环境中,人能够拥有健全、完善的人格,可以说“信任是一种本能需要”,所以社会信任的缺乏会给一个人的心理带来负面的影响,这样长期处于一个互不信任的环境中,容易让人互相猜忌,妨碍人格的健全和完善,也容易让人做出危害社会的行为,这就无形中增加了社会风险。

社会信任危机让人人自危,阶层对峙,我们必须重建社会信任来维护我们社会稳定和谐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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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八:《中国的社会信任危机》7500字

中国的社会信任危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