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法同行 健康成长【《演讲:与法同行健康成长》400字】

作文一:《演讲:与法同行健康成长》400字

与法同行  健康成长

各位老师们,同学们:大家下午好!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与法同行  健康成长

同学们,遵纪守法听起来似乎离我们很远。但仔细想一想,找一找,其实他就在我们身边。你是不是遵守校规校级,你有没有打架斗殴,网络成瘾。法律与道德、习惯、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一个人从小就没有养成良好的法制意识,随意做损坏公物、打人、骂人、偷窃的事,不仅仅会给你的个人形象抹黑,而且会渐渐腐蚀你的心灵,继续发展下去,那些恶习将使你走上犯罪的道路,最终等待你的,就只有失去人生自由的监狱了。

青春是花季,光鲜灿烂,生机勃勃,青春里有耕耘,有探索,有拼搏,但是青春是一段带有风险的旅程,差池一步,谬以千里,所以青春需要约束,青春需要斑马线。

法律是一把双刃剑,它既规范和约束我们的行为;同时也是我们的保护伞,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让我们与法同行,摆脱鲁莽,拥有理智;让我们与法同行,远离脆弱,变得坚强;让我们做个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好少年,在法制的蓝天下茁壮健康、快乐地成长!

让我们的青春在晴朗的天空下飞翔!

作文二:《健康成长与法同行》1000字

健康成长  与法同行

龙凤中学   梁凤萍

中学生是祖国的未来,是建设伟大社会主义祖国的接班人和生力军,是民族的希望、祖国的未来。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过程中,我们不仅要成长为有知识、有文化的一代,我们更要成为学法、懂法,成为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青少年自身的特殊性使学校、社会必须加强普法教育。同时,随着社会的发展,我们不可避免的受到社会中不良因素的影响,青少年违法犯罪案件,有一定比率的上升,引发了法制教育危机。 在我们身边,一些同学老是犯错误,法律纪律观念淡薄,屡教不改。他们会认为:只要自己不去杀人放火就行了,犯点小错误又有什么大不了的呢?可是俗话说得好:“小时偷针,大时偷金。”“小时偷油,大时偷牛。”这就告诉了我们:如果一个人从小就没有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没有良好的法律纪律意识,随意做损坏公物,打人,骂人,甚至偷窃等坏事,不仅仅是给你个人的形象抹黑,而且会渐渐腐蚀你的心灵。

看看生活中那一幕幕违法、乱纪的画面:

一个个活泼可爱的小朋友们在马路上追逐嬉戏,却不在意一辆辆车子正在飞速穿梭;一位位骑摩托车的司机不带头盔,也不想一下如果摔倒后会栽成什么模样;一个个小同学比赛攀爬栏杆,却不想一下假若落下来会是什么后果;昨天在合川涪江大桥北桥头,一位中年妇女乱闯红灯被交警当场拦下,接受教育……

严道镇的新南村,几个孩子一起到一个小伙伴家里玩,正好每人在家,他们便玩起了捉迷藏。那个小伙伴和其中一个小孩子就藏在了他家的柜子里,由于关柜门的时候用力过猛,柜门上的锁被震的扣住了,可他俩全然不知……其他小伙伴都找不到他们,只好没趣的走了,而柜子里两个可怜的孩子,因没人知道他们在柜子里,自己又出不来,所以不论他们怎样挣扎,还是闷死了…… 这样的事例在我们身边是经常发生的:某市一个成绩本来很优秀的学生,受了一帮坏朋友的引诱,经不住诱惑,在街上玩了一个通宵:泡酒吧、喝酒、抽烟……,从此就渐渐地沉沦下去,不能自拔。后来竟发展到结伙抢劫!最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受到了应有的制裁。

我们中学生明辨是非的能力不强,意志脆弱,自控力不强,很容易受到外界的影响,一步步走上不轨之路。为了让我们身边的安全事故逐渐减少,就得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携手一同注意安全:当我们做某件事时,要想一想,这件事我能做吗?这件事安全吗?如果觉得不安全,就千万不要去做。当我们看到别人做危险的事时,也要用适当的方法及时劝阻他。这样,每一个家庭都能美满幸福了!同学们,朋友们,让我们一起积极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在生活中以法律为准绳,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做一个懂法、知法、守法的好公民。

作文三:《与法同行健康成长》1200字

与法同行健康成长

杨德致

我们做为青少年,就要有青少年的样子。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青少年正处于长身体、长知识的重要时期。但因社会关系复杂,存在着不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因素,青少年合法权益和身心健康受到侵害的现象时有发生。因此,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律意识是很重要的,我们青少年要健康成长。

第一,我们要遵守交规,珍爱生命,一个中学生在骑车回家的路上,因为闯了红绿灯以至于撞上了一辆小轿车上。于是他瞬间被撞飞,跌落到了地上,自行车也被甩出好几米远。于是他有了重伤,躺倒在马路中央,已经昏迷众人拿中学生书包里的手机打电话给学生的家长。救护车把他送往医院,最终不治身亡。此事就告诉我们要遵守交通法规,要安全出行,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珍爱生命就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为营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做出自己的努力。

第二,我们要理性上网,规避危害。现在科技发达,互联网就在我们生活中。可互联网是一把双刃剑,有好的一面也有坏的一面。在此我们青少年不要进入网吧,要多在网上学习知识,了解国内外大事,不要看黄色网页及色情网站。我们要抵制不良诱惑,要自我控制。即使是网上聊天,也要小心,以免上当受骗。我们要让网络更好地发挥作用,为生活和学习以及自己的健康成长服务。

第三,要学会冷静,克制冲动。冲动犯罪行为很可怕,其特点一是自我控制能力减弱,二是其行为手强烈的情绪状态支配和影响,三是多以暴力犯罪形式出现,具有偶然性和突发性,四是作案者以青少年居多。这是一个极其复杂的问题,既有自身原因,又有客观影响,既有共性,也有个性。怎么克服冲动心理?一是推迟愤怒法,二是赶快转换一个环境,三是将注意力放在自己的感觉上,四是培养沟通能力,五是多参加户外活动。

第四,要控制自我,学会救助。说来就有一则新闻,2014年12月31日23时35分许,正直跨年夜活动,上海外滩发生了一起踩踏事件,导致数十人伤亡。近几年,不同类型的安全问题时而出现,遭到伤害甚至杀害的案例似乎并不少见。遇到危险应该冷静,要勇敢地去面对。对此,我们应注意以下几点:要有反诈骗意识;不能感情用事;不可轻信他人;忌贪小便宜。

第五,远离毒品,避免伤害。吸毒不但会影响生活,还会引起暴力犯罪,走上违法犯罪道路。一个吸毒的人,会控制不住自己。我们要珍爱生命,拒绝毒品,不要让自己的生命之树枯萎

说到这里我们要遵守法律、做一个合法公民,要用行动去证明:1、严格要求自己,在校遵守法律法则,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2、树立法律意识,学习用法,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3、提高识别是非能力,学会拒绝不良诱惑,许多青少年因为法制观念不强,抵御诱惑能力差,最终误入歧途,悔之晚矣。我们要以此为戒,让那一些些触目惊心的画面离我们远去。

21世纪——一个充满竞争的时代,作为祖国的未来,我们不可忽视法律——因为它的存在,我们的社会秩序才更加井然有序;因为它的存在,我们的生活才更加自由;因为它的存在,我们攀登的脚步才更加坚实。我们现年在要好好学习,长大才能成为祖国的栋梁。

作文四:《与法同行,健康成长》2800字

与法同行,健康成长

法律是人类的大气层,它在无形之中保护着人类;法律是正义的武士,它使人们能在和平的时期过上安逸的生活。因为有了法律同行,我们才得以健康成长。我们生活在法制的国度,处处需有法,处处需遵法,以保护我们自己的权益,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而作为大学生,我们更应该让法律在心间长驻。

近几年中国随着法制社会的发展,人民的法律意识也有所提高。但拐卖儿童的事件仍然层出不穷。主要是受几千年封建宗法思想的影响,儿童在新中国成立前长期处于受歧视、受屈辱、受摧残的地位。新中国成立后,虽然废除了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的法统,逐步建立了完善的社会主义法制,但是,受封建宗法思想残余影响,儿童的合法权益仍常常受到不法侵犯。特别是近年来,将儿童作为商品进行买卖比较猖狂。如今年刚破获的“2012·4·19”特大拐卖儿童案件。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7月2号晚上10点,公安部统一指挥河北、山东等15省区市公安机关同步开展集中抓捕、解救行动,斩断拐卖犯罪的链条,彻底摧毁了两个危害极大的拐卖儿童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802名,解救被拐卖儿童181名,主犯杨学花也已落网。并且在此次案件中,公安部首次发现有诊所医务人员参与婴儿贩卖。根据平乡县公安局副局长郭建国的介绍,目前涉案的医护人员一共有3名,已经全部归案。根据警方的调查,平乡的这个诊所从2008年至今,已经卖出婴儿20名左右。这些人疯狂贩婴、铤而走险的原因,就是因为其中有着巨大的经济利益在驱动。在去年、前年,女婴价位两三万,男孩四五万,现在女婴已经上升到三四万,男婴五六万,甚至是七八万。经过审讯了解到,由门诊找到买家后,一个女婴4万5,门诊提走六千,中间人拿走六千,其余的三万多块钱交给孩子的来源地。

为了保护儿童免受非法侵犯,我国刑法以儿童为特定对象,对儿童作了专门的刑法保护。刑法第240条规定了拐卖儿童罪。拐卖儿童罪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儿童的行为。这是一种世界性犯罪。二、三十年以来在中国大陆有愈演愈烈之势。尤其在贫困地区云贵川和流动人口集中的发达地区如东莞深圳福建等地,此类犯罪长期猖獗。其中,“儿童”一般指14周岁以下的人。拐骗是指行为人以欺骗、利诱等手段,使儿童处于自己的控制之下,并脱离其家庭或监护人;绑架是指行为人以暴力、胁迫或麻醉等方法,将儿

童置于自己的控制之下,使其脱离其家庭或监护人;收买指在出卖之前支付钱物,购买儿童,收买既可以是向其他人贩子收买,也可以是向被害人的亲属收买;贩卖是指将已控制在手中的儿童转卖给他人;接送是指在拐卖儿童过程中,负责藏匿、看管、转换车船等中间转运。只要实施了前述一种行为,即以拐卖儿童罪论处。拐卖儿童的犯罪行为,侵害了被害儿童的身体自由权和人格尊严权。身体自由权是指以身体的动静举止不受非法干预为内容的人格权;人格尊严权,是指与民事主体的尊严密切相关的以精神性人格利益为内容的人格权。被害儿童被拐骗后,处于行为人控制之下,处于被欺骗、任其摆布的境地,失去决定自己去向的身体自由权,行为人将被害儿童当作商品出卖,损害其做人的尊严。而且极易引起被害人家庭离散,有时甚至家破人亡,其社会危害性极大。拐卖儿童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而且行为人主观上具有出卖的目的。即使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实施完毕,仍应视为既遂。至于是否卖出,即犯罪目的是否实现不影响此罪的成立。但是,如果行为人实施上述行为并不是以出卖为目的,例如,是为了奸淫、收养、奴役、强迫卖淫等目的,则可能构成其他犯罪,不构成拐卖儿童罪。但实践中有的行为人收买被拐卖的儿童是为了与被害人形成家庭关系,并不是为出卖,而收买后,由于被害人反抗或者其他原因,行为人又将收买的儿童卖给他人,应以本罪处罚。实践中,拐卖儿童一般是以营利为目的,但也不能绝对排除不以营利为目的而实施拐卖儿童的行为。如出于报复他人动机而实施拐卖儿童的行为。如果仅强调以营利为目的,就会漏掉不以营利为目的而实施此类行为。

根据《刑法》规定,犯拐卖儿童罪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拐卖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二)拐卖儿童3人以上的;(三)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儿童的;(四)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幼儿的;(五)造成被拐卖的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六)将儿童卖往境外的。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2010年1月至7月,全国各级法院受理拐卖儿童案件已达3件,审结1060件,同比上升45.23%和32.43%;受理、审结收买被拐卖的儿童案件同比上升46.81%和33.33%。孙军工透露,1月-7月,对于拐卖妇女儿童案件,法院的重刑率为57.90%。

孙军工解释说,重刑在司法中主要指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直至死刑。这表明了司法机关对该类型案件的高压态势,这种高压态势今后将一直持续下去。

目前我国拐卖儿童案件发生在农村地区较多,受重男轻女的观念影响,拐卖者拐卖男婴较多。最高法刑一庭副庭长薛淑兰透露,在福建、山东,有的村子收养男婴较为普遍。

2008年10月28日召开的反对拐卖儿童行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第一次联络员会议上获悉,中国反拐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全国拐卖儿童犯罪发案数总体下降,但部分地区此类犯罪仍然比较突出,犯罪形势和手段也出现一些新的特点,中国将切实加强反拐打拐工作。 这些新的特点是:犯罪团伙化趋势明显,犯罪网络错综复杂;拐卖对象复杂化,以儿童为侵害对象的案件增多,非法收养仍然是拐卖儿童犯罪的主要目的;犯罪手段多样化、暴力化趋势明显,盗窃、抢夺儿童案件时有发生,犯罪地域逐渐扩大,跨国、跨境拐卖儿童案件屡有发生。

公安部副部长张新枫说,解决拐卖犯罪问题需要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通力合作,国家反拐行动计划为多部门合作奠定了良好基础,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对照工作分工,明确目标,完善措施,落实责任,狠抓落实,推动反拐工作向纵深发展。

《中国反对拐卖儿童行动计划》(2008-2012年)已从1月1日起实施,此行动计划涉及28个部委,涵盖预防、打击、受害人救助、遣返及康复、国际合作等反拐工作的各个领域。按照行动计划,建立反对拐卖儿童行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公安部为牵头单位,各地区特别是拐卖儿童犯罪活动重点地区根据各自实际建立相应的反拐工作机制。

高尔斯华绥说过:“法律就是一座雄伟的大厦,庇护着我们大家;它的每一块砖石都垒在另一块砖石上。”对法律的无知,不知为多少罪犯的犯罪埋下了祸根。因此我们必须学习法律,遵守法律,才能在法律这座雄伟的大厦庇护下健康成长。

是法律给了我们一个和平的世界;是法律给了我们一个安定和兴盛的国家;是法律给了我们美好的生活环境;是法律给了我们一种平淡而安稳的生活。所有的一切都离不开法律。

作文五:《与法同行_健康成长》800字

《与法同行,健康成长》演讲稿

尊敬的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与法同行,健康成长》

在的成长道路上,我们有太多次的失败需要自己的重新站立,太多的是非需要自己明辨、理清,太多的希望会突然变为了泡影,太多的失望会让我们陷入迷茫。而一路上,只要我们与法同行,再多的困难也抵挡不住我们青春的脚步。

同学们,21世纪是一个法治社会,所以我们必须知法、守法。然而很多中学生正是因为法律意识淡薄,漠视法律,在不知不觉中误入歧途,最终受到了法律的制裁。所以,我们作为21世纪的青少年,祖国未来的希望,在我们的成长道路上,我们必须与法同行,才会使自己健康成长!

让我们重新好好看看《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然后扪心自问,我们有谁能完全做到了呢?或许你会说:“每一个人都不可能是十全十美的”。然而同学们,如果我们因此就不去努力做,我们又怎么能够成为合格的中学生呢?

“无规矩不成方圆”,我们不要忽视遵守纪律的作用,以小见大的道理人人都懂。如果你认为违反一下学校纪律没什么大不了,只要我以后不违法就行,那么请你赶快打消这种念头吧!现在小小的放松很可能会酿成将来一次大的失足。何苦要等到受到法律制裁的威严才悔恨呢?所以,要想成为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合格的中学生,我们就要从点滴做起。学法源于一点一滴,守法始于一言一行。古语说:“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当冲动袭来时,我们要告诫自己:冲动是魔鬼。因为一个意念可能导致你犯罪,一个想法可能会让你一生流泪。让我们心中时刻铭记法律,铭记法律的威严与壮义。

作为新一代的我们,要弘扬法律精神,争做时代先锋。现在,我们要从一名合格的中学生做起,当我们走出校园,融入社会这个大家庭后,才能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当你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能积极主动地利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当你踌躇不前时,把法律当作正义的化身,为你指明正确的道路。

同学们,让我们一起来学习法律,遵守法律,在法律这座雄伟的大厦的庇护下健康成长吧!

作文六:《与法同行,健康成长》800字

与法同行,健康成长

刘小丽

尊敬的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我在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与法通行,健康成长》。  谈到“法律”,我想大家都不会陌生,或多或少对它有一定的了解。《新华词典》上解释“法律,是由立法机关制定、颁布的强制各种行为的规则的总称。”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才使我们的权利得到应有的保障。

在生活中,同学当中有这样一种观点:自己是学生,主要任务是学习,学法是长大以后的事情。这种观点是错误的,法律其实就在我们身边,与我们的学习生活息息相关。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就是调整人们行为的“规矩”。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的作用愈来愈重要,与人们生产生活越来越密切。当今,我们的家庭生活,学校生活,以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都离不开法。“民以食为天”,有《食品安全法》来保证我们一日三餐的食品安全健康;我们出行,秩序井然,是因为有《道路交通法》来规范;我们在校园里快乐的学习成长,有《义务教育法》为我们保驾护航;我们中学生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有《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来指导我们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怎样做才好。

作为当代中小学生,我们应该思考:在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如何与法同行?其实,法律离我们很近。当别人欺负你时,一个不理智的选择可能让你犯罪。同学们,当冲动袭来,告劝自己:冲动是魔鬼!一个意念可能导致你犯罪,一个想法可能会让你一生流泪。让我们心中时刻铭记法,铭记法的威严与壮义。只要我们心中有法,你就会明白:什么事情可做,什么事情不可做,什么样的行为是受法律保护的,什么样的行为是法律所禁止的。

常言道:“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我们只有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增强法制意识,持之以恒学法、守法、用法、护法,一点一滴积累,逐步树立法制观念,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才能使自己健康茁壮成长。

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人民的希望,我们不仅要学习掌握科学知识,而且要学习掌握法律知识,增强法制意识,做一个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护法的中小学生,将来成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合格的接班人。同学们,让我们与法同行,健康成长!

我的讲话完毕,谢谢大家!

作文七:《与法同行,健康成长》600字

与法同行,健康成长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党和国家历来重视对青少年的教育、引导和保护,并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环境;青少年正处于长身体、长知识的重要时期,各方面都很不成熟,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由于社会环境复杂,存在着不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因素,青少年合法权益和身心健康受到侵害的现象时有发生。因此,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已是一件刻不容缓的事情了。

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一个15岁的始兴县花季少年,学习优异,屡受表扬。家境也不贫寒。但在短短的两个月里,盗窃摩托车8辆。将所得的账款全部用于上网,后被民警发现,方知他将账款全部用于“地下城与勇士”这一个虚幻的网络游戏中。

虽然这个花季少年未满18周岁,可以减少一些刑期。但是这个孩子已经踏上了一条不归路,给孩子的生活蒙上了很大的阴影。

读了上面的故事,你是否也受益了呢?遵守法律、做一个合法公民,要用行动去证明:1、严格要求自己,在校遵守法律法则,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2、树立法律意识,学习用法,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3、提高识别是非能力,学会拒绝不良诱惑,许多青少年因为法制观念不强,抵御诱惑能力差,最终误入歧途,悔之晚矣。我们要以此为戒,让那一些些触目惊心的画面离我们远去。

21世纪——一个充满竞争的时代,作为祖国的未来,我们不可忽视法律——因为它的存在,我们的社会秩序才更加井然有序;因为它的存在,我们的生活才更加自由;因为它的存在,我们攀登的脚步才更加坚实。

洛阳中心小学六年级:庄铭浈

作文八:《与法同行健康成长)》1700字

与法同行 健康成长

在生活中,我们常常会遇到一些事情,需要法律的保护。有人说:“法律是一条绷带,只要我们遵守法律,它就能有效地保护我们,为我们做出一定的贡献。”我们作为一名少先队员,作为一位社会小公民,应该学法、懂法、知法、守法,学会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次,我和妈妈在沁源街行走,看见两个小孩在马路边追逐嬉戏。突然,从左边急速驶来一辆小轿车,那两个小孩仍然在你追我赶,丝毫没有察觉到危险的到来,轿车司机紧急刹车,这才没有引起一场车祸的发生,但却把司机惊出了一身冷汗。

还有一次,我悠闲地走着,只见前面的一辆电动车对红灯毫不理会,飞速地闯过红灯,差一点被一辆面包车撞上。如果所有的人都像这个人那样的话,一朵正在绽放的生命之花就会在一瞬间凋零。

我们作为二十一世纪的阳光少年,应该遵守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遵守社会上的各类法制法规,做一个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小学生,决不能知法犯法,更不能愚昧无知地跟着他人犯法。

与法同行,让我们懂得岁月之短暂,生命之宝贵;与法同行,让我们摆脱冲动与鲁莽,拥有理智与稳重;与法同行,让我们拥有灿烂辉煌的明天。

与法同行  健康成长

2004年4月的一天,又一位执法为民的好警察与世长辞了。悲伤在河南的嵩山弥漫,在短短3天内,只有63万人口的登封市,先后有30万群众徘徊在任长霞的灵柩前,只为最后再看她一眼。任长霞凭什么获得这么多人的爱戴呢?她只是一名普通的公安局长,为什么有这么多人为她的离去而悲伤呢?不为别的,只为她身上那种除暴安良、执法为民的崇高风范。任长霞在任时,从不惧怕黑暗罪恶势力的报复,雷厉风行,先后打掉许多黑势力团伙,破获诸多重大盗窃案,保障了登封63万老百姓的治安安全。

读着任长霞的事迹,我也想到了自己生活的城市,我们能够安全出行,安稳地睡觉,从不用担心什么不法的事情发生,是因为在我们的周围,有许许多多向任长霞一样的好警察在克尽职守,保护着一方水土的安宁。

记得那一次,我和妈妈去服装市场买衣服。我眼睛锐利,看到一名小偷挤在人群中,用手中的剪刀割开一位长发青年女子的背包。我正提气要出生大喊的时候,那青年女子已经发觉情况不对了,大声叫嚷“抓小偷”。小偷看到自己罪恶的行径败露,赶紧缩手,拼命地挤进人群想开溜。当时大街上人很多,警察又不在这里,我猜想小偷肯定要跑掉的。正在我这样想着的时候,突然,从人群中伸出两只手,一个穿着普通衣服的青年男子,几下子就把小偷制伏了,原来,他是警察,穿着便衣出来巡逻的。正因为有如此多的好警察,才有一方水土的平安。

知法守法,与法同行,在学习“八荣八耻”的今天,我和我的同学们都要从身边的小事做起,遵守校规校纪,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长大后共同维护我们生活的社会秩序。

告别不法网吧

法律是一条准绳,只要我们遵守,就能有效地保护我们,如果违犯,就会受到相应的惩罚。如若没有法律,我们的世界将会是什么样的呢?

社会上危害青少年的现象处处可见:网吧!尽管网吧门口上高挂着青少年不准进入,但暗地里却接纳了多少未成年热闹,只要见钱,他们什么也不管了,门上的招牌就是一种摆设,这方面我深有感触。

我清楚的记得,那次,我得寻麻疹的时候,住在人民医院,我是个急性子,在医院那样安静的地方我实在待不住,于是,哥哥经医师主任的同意后,带着我去医院后的马路上,这要去哪儿呢?我暗暗猜道。待穿过马路,我看见了一家网吧,莫非是去那儿?我才11岁,进不去的呀!难道让我在外面等?可出乎我的意料,哥哥把钱一交,带着我就进去了,“这老板怎么了,不知我是未成年人?”进去之后,人声嘈杂,烟气熏人。

我们找好电脑,打开,我坐在哥哥跟前,他在那儿玩游戏,玩了一会儿,也给我调了个游戏,玩法很简单,我一下子就迷上了,不过,我挺有自制力的,玩了一会儿,我就不玩了,看看四周,几乎每台电脑上都有人,大部分是未成年人,他们几乎都在打游戏或看影片,没一个干正事的。哎,原来老板赚的是黑心钱!

电视里还经常报道,公安机关已经打掉了诸多个不法网吧,如果没有公安机关的严厉打击,不知有多少个黑心网吧?

同学们,法律是我们的保护伞,让我们举起法律的武器,揭发那些不法网吧,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法律不容忽视

学校:轵城赵庄小学 年级:六年级 姓名:汤粮升 辅导教师:聂兵伟 联系方式:6066847

作文九:《与法同行健康成长》900字

1对未成年人应当加强理想、道德、法制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对于达到义务教育年龄的未成年人,在进行上述教育的同时,应当进行预防犯罪的教育。

2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负有直接责任。学校在对学生进行预防犯罪教育时,应当将教育计划告知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结合学校的计划,针对具体情况进行教育。

3 学校应当聘任从事法制教育的专职或者兼职教师。

学校根据条件可以聘请校外法律辅导员 1 依法治国的主体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群众; 2 依法治国的本质是崇尚宪法和法律在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权威,彻底否定人治,确立法大于人、法高于权的原则,使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和法律不受个人意志的影响; 3依法治国的根本目的是保证人民充分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维护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依法治国是一切国家机关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

有一些同学喜欢随便玩弄停在马路上的汽车,甚至在道路中间拦车、追车、吊车、向车辆投掷石块,以此作乐。其实这是十分危险和不道德的行为。最容易造成事故。当我们发现这种不良行为时,应该及时提醒,大胆劝阻。因为拦车和追车时容易和其它行驶中的车辆相碰撞发生伤亡事故。吊车时由于人小手劲差而半途掉下摔伤。特别是向车辆投掷石块,这是一种破坏公共财产和国家财物的不法行为;此外容易使车内人员受伤,发生交通事故。

交友要有选择,朋友之间,无论志趣品行,还是功名事业,总是相互影响的。交友也是选择命运,是康庄大道、泥泞小路还是陷阱,与此往往都有关联。要择善而交,不交无德之友,不交无义之友,不交无耻之友。现实生活中,有一些趋炎附势的小人,他们千方百计接近领导干部,不是相中你这个人,而是瞄准了你手中的权力。如果对这些人缺乏戒备,就很可能栽在他们手里。

交友要有尺度。要以“德”为据,以“信”为基,坚持“君子之交淡如水”,不能只讲关系不讲原则、只讲义气不讲是非,更不能把朋友间的感情关系异化为庸俗的金钱利益关系。尤其对相知多年的老同学、老同事、老战友等,要始终保持交往的纯洁性。有些人违纪违法,可以说很大程度上就是把原本纯粹的朋友关系与金钱、利益挂上钩而造成的。

作文十:《与法同行健康成长文章》1300字

如何在农村小学班主任工作中渗透法制教育  平塘县大塘镇里中小学   彭廷松    电话:15885479029

我校属于一所片区农村中心小学,学校距大塘镇政府所在地约7公里,学校的生源全部来自里中村所辖的7个自然组,全是苗族所在地。全校三百多名学生都是苗族孩子。大部分学生家长常年在外务工,由于家庭成长环境的影响,部分学生在行为习惯,养成教育等方面存在一定不足。在里中小学工作的几年时间里,我都是任四至六年级的数学教学,并且担任班主任工作,对生活在偏远山区的小学生来说,他们唯一能够接受教育的途径就是学校教育。学校是孩子们的保护伞,加强农村偏远山区小学生的法制教育已显得刻不容缓。笔者根据几年农村偏远山区小学生的法制教育和管理工作的经验,谈一些粗浅的看法。

一、经常利用班会课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

小学教育是最基本的教育,小学班主任是最基层的教育者和管理者。农村里面很难出受过高等教育的人才,学生对未来不抱太大希望,祖祖辈辈,世世代代都是小学或初中毕业就出外打工。理想的缺失,直接影响求知欲,求知欲的大大缩水,导致对什么都抱着无所谓的态度,逃课,缺课,打架,闹事,撒谎,迟到等一系类的问题随之产生。一部分学

生的家长由于外出打工,把孩子交与爷爷奶奶照顾。爷爷奶奶毕竟年纪大了,与孩子们有代沟,不能很好的教育孩子。只知道,让他们吃饱穿暖,其他的教育就无意识的忽视了。孩子们就受环境与社会的影响,任其绕捏塑造。加之外出打工的父母一年很难打几次电话,造成父辈与子辈之间感情的疏远,亲情的温暖大打折扣,敏感的孩子会出现孤僻,不合群,感情脆弱,易受打击,怯弱胆小,焦虑自闭,易走极端的心理问题。为此,作为农村小学班主任,我深感自己责任的重大,在担任班主任工作的这几年中,时常利用班会课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经常关注学生的动态,学生之间有矛盾的,要及时解决,让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二、利用身边事例培养学生自觉学法、用法、守法的意识

任教六年级的教师可能都有相同的感受,六年级学生不好管,学生表现出来的是一种莫名的躁动,不听老师的说教,自由行动,冲动倾向表现明显也是六年级学生的一个特征。这时,班主任要充分利用身边发生的一些实例来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例如:我在任六年级的班主任工作中,班上有一个学生经常被几个调皮的学生欺负,有一次被打得鼻青脸肿,我对这几个学生经行了严肃的处理,并把其家长叫来学校谈话,让几位学生的家长出钱医治,对受伤学生赔礼道歉。

还有一个事例:在2013年寒假期间,一家长用无牌无证摩托车载其小孩赶场,由于车速过快,与一辆面包车相撞,导致其小孩当场死亡。经常用这样的事例对学生进行《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交通安全法》,培养学生自觉学法、用法、守法的意识。

三、常抓不懈、加强法制教育

为进一步提高学生的法制意识,增强知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构建和谐、文明的班级,通过“法制教育课”,结合学校日常生活中出现的违法行为,从违法和犯罪的定义,违法和犯罪的关系;刑罚的制度;刑罚的种类;刑事责任的年龄规定;什么是正当防卫等五个方面,结合《未成年人保护法》给学生深入浅出的介绍了少年犯罪的现状,并对法律方面的基本概念以及如何提高自我保护意识等方面的 问题作了详细生动的阐述,这样常抓不懈地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