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认识的一个人》500字|我认识的一个人400字

作文一:《作文:我所认识的一个人》500字

我所认识的一个人

在我身边,有许许多多的人,老人、大人、小孩、婴儿都有。而她是我身边的一个小伙伴,是我的好朋友,她有许多优点,比如乐于助人、见义勇为、正直无私等。

我是一名合唱队员,每到下午第三节课就要去练歌,导致成绩还算不错的我变成成绩还不算太差的我。她见了,便主动跑了过来当我的“老师”,帮我把落下的课文给帮补上去。在比赛的前两天,老师告诉了我们比赛的消息,我垂头丧气去找她,因为比赛会落下我整整一个上午的课。她听了,安慰我说:“不要担心,等你回来后我帮你补落下的课文,有什么不懂的就来问我,保准你听得明明白白。”“你什么时候来帮我补呀?我可不想浪费你的下课时间。”“你星期四比赛,星期五有体育课,我可以那个时候来帮你补呀!”她对我说。“那这样不是太打扰你的体育课的娱乐时间吗?”“娱乐时间有的是,功课那个时间不补,什么时候补呀?到时候又考差了,小心你爸妈打你屁股。”她半认真半开玩笑地笑说,我也装作生气了一下她的肩膀,直到上课。

星期五那天,她拿了所有的辅导资料在操场等着我,我就拿着语文数学书下去做记录。她一边讲,我一边记,遇到不懂的问题她会耐心讲解,直到我明白为止。

怎么样?我这个朋友不赖吧!

作文二:《我认识的一个人》1000字

在每个人的内心深处,都有一个极微小而朦胧的回忆,这个世界只有你能记起,总有一些东西会引起你的回忆,总有一些东西会永远铭记在心。

那家店的大门还是紧锁着,上了锈的老栅栏网里坠着一个笨重的大铁锁,门里面还是那张写着“出兑”的纸,两年过去了,已经变得发黄。秋天又来了,铁栅栏前堆满了树叶,旁边是一所贫穷的幼儿园。

它是一家小小的仓买店,小得只剩油盐酱醋之类的日用品和小孩子们的吃的玩的用的,还有一次又一次因为过了保质期而被扔掉的大袋饼干。

它朴素得不能再朴素,蜕落的墙皮斑驳着岁月的痕迹。

走进去,会有琳琅满目且落满灰尘的物品,一个头发花白、满脸皱纹、戴着老花镜的老奶奶,看着老旧的“大脑袋”电视,边哼革命老歌边织毛衣。你走进去,她就会放下毛衣蹒跚走来,粗糙的手压在破旧的冰柜上,皱纹像海上的波浪在抖动,然后整个胳膊也一起抖动,兴奋地,一边指着货架,一边和蔼地问:“看看,来点儿什么呀?”如果你买了,她就有抗战胜利的热情,如果你走了,她就继续织毛衣,织毛衣……

老太太就一个人在这里,开仓买的时间比我年龄还大,儿子在深圳打工,每当问起她的儿子,她的左眼和患白内障的右眼,就会炯炯发光,然后又缓慢地低下头,好像是在看她织的毛衣,好像在看难以忘却的过去,缓慢地说:“哎……过年都不回来啊……”

没错,她的记性很好,总能记住那时在院子里踢球的那几个小男孩,总是用笑脸迎接我们,她说过我们几个孩子一走进来,愁眉苦脸的她总可以丢掉不愉快的一切,铁栏杆和纸壳糊的窗户可以透过太阳,透过她与儿子深深的代沟。

终于,五年级下学期,我开始准备小升初的考试了。

深夜回家时总看到她在流泪。

然后继续低下头织毛衣。

小升初过后,明亮的部分变得黑暗了,黑暗的部分却明亮起来。我发现大门被锁上了,里面的货架横七竖八地趴在地上,旁边幼儿园的一个老师出来,看见了常来光顾仓买的我,他知道我要问什么,便告诉我说,老人的儿子接她去深圳了,老人临走前拿来一大箱毛衣,说道:“这都是给孩子们的……”之后,就上了出租车。

我在泪光中看见她一只手捂在脸上,晶莹的泪花落了下来……

在每个人的内心深处,都有一个极微小而朦胧的回忆,这个世界只有你能记起,总有一些东西会引起你的回忆,总有一些东西会永远铭记在心。这篇文章,是一个永远不会尘封的纪念。

教师点评

这是一篇“讲故事”的文章,语言平朴,立意新颖,有细节,有思考,读之让人心中有一种莫名的感动。

作文三:《我认识的一个人》700字

我认识这样一位同学:她梳着利落的短发,脸像个鸭蛋;一双机灵有神的眼睛,像两颗晶莹的琥珀,透着有许多奇思妙想;薄薄的小嘴看上去就特会说话。在她身上发生过许多令人苦笑不得的事情。

正在暑假的一天,她父母都出去工作了。家里静悄悄的,只有她的脚步声在房子里来回地响着。她天生好动,一刻也静不下来。此时她正心里盘算着:是玩电脑还是玩枪呢?要是玩电脑的话,那我会控制不住自己,就没有时间写作业了。要是玩枪呢,就会把邻居家的小弟弟从睡梦中吵醒的。不行不行。她搓着手走来走去,紧闭着嘴唇左右为难。她想了一会儿,脸上露出了一丝笑得意的笑容。她想到那枪的音量是可以调到最小分贝的。她最终还是选择了玩枪。

首先,她把家里的所有靠垫都拿到客厅,把它们摆成两堆,分别当作敌我双方的防弹墙。接着她换上一件平时舍不得穿的迷彩军服,又把妈妈的黑色马甲套在外面假装是防弹衣,为了更能形象一点,把平时滑轮滑用的头盔找了出来戴在头上,上面还贴了一个红色八一的贴画。激励的战役开始了。为了不惊扰邻居,她压低嗓音,学着电影中的场景喊着:冲啊,战友们!为了咱们的新中国前进!紧接着,她握着冲锋枪,带头冲出阵地。可是谁知她家的猫突然也蹿了出来,绊了她一下。她倒下时不小心把墙上一幅国宝级的画给撞了下来,腿又磕在墙边一只铜铸的金钱豹上。她爬起来一看,惊慌失措,发现爸妈真爱的画上已经留下她的淡淡鞋印。她顿时感觉电闪雷鸣般,天要塌了。

妈妈回来了,她赶紧跪在地上说:孩儿叩见母亲大人!请母后定罪!她妈妈正在疑惑之时,她一五一十地向妈妈讲了自己闯祸的来龙去脉。她妈妈笑弯了腰,连忙配合地说:孩儿请起,此事我先原谅你,不过要是你再赶损毁宫里物件,别怪母后严惩。话音刚落。

作文四:《我认识的一个人》300字

我认识的一个人,他个子中等,不胖也不瘦,脸上有一双即大又圆炯炯有神的大眼睛。

他非常喜欢下围棋,现在已经是国家业余二段了,正向业余三段进军。他每节围棋课都认真听讲,老师说的他都记在脑海里,他经常振振有词地说:“下棋如人生。腾挪要紧,进攻要松。攻击是最好的防守„„”他入迷到连晚上睡觉都在说:“我打入,我拆二,你输了„„”如果输了棋,他会分析自己哪里下得不好,并要求再下。

别看他个子不高,登山可历害了。当爸爸妈妈在后面气喘吁吁的时候,他却一直在前面快活地跑着。

别以为他十全十美,他还有一个特别大的缺点,那就是粗心马虎,经常在考试中漏题或看错。但他表示,一定会改正的

你们一定想知道这个人是谁吧?他就是我,刘真。

作文五:《[优秀作文]我认识一个人》500字

我认识一个人,我很了解她,她人缘很好,爱笑,也很乐观。

她每天总是又蹦又跳,又说又笑的,除了上课,很少能看见她安静下来。

她喜欢听歌、写作;讨厌看书、洗碗。

她也很凶,脾气也很倔,特别是吵架,班上,几乎没人敢跟她斗嘴,练过跆拳道的她打架技术也是一流的,一旦惹到了她,就有你好受的。

她最喜欢幻想,只要一有空,便坐到一边发呆去了。每天晚上睡觉前,她总要躺在床上,幻想,幻想着第二天上课老师会提出的问题,或与同学产生的什么纠纷,她总会仔细地想好每一个细节面对的策略。时间长了,她便经常说什么是什么,因此,说她“料事如神”的人有,叫她“千年老乌鸦”的人也有。

她很萌,也很酷,让人琢磨不透。刚刚还笑哈哈的,看起来可爱极了,可现在呢,又冷下脸孔,双手插在裤兜里,看起来又酷毙了。真佩服她,那么善变。

她的文笔也是那么棒,再加上她那想象丰富的大脑,啧啧,以后要是不去当作家,还真是可惜了她。

她的幽默细胞和笑神经也真够发达的,就一件再平凡不过的小事,或一句简简单单的话,她也能嘻嘻哈哈地笑个好半天,每次都把别人搞得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

她的简介写完了,拿去给爸爸看,爸爸看了,笑着摸了摸我的头,说:“她像你!”

哦?!像我,呵,那就是我吧!

作文六:《高二写人作文:我认识的一个女孩_800字》800字

她是一个乐观、直爽、自信的女孩,有时会有些粗鲁,但却会给人带来笑容,一个总为自己体重而烦恼,一心想着减肥但却看不到实际行动的女孩。她,上课不是很认真,有时偶尔会睡大觉,或是无故唱歌,让班里安静的气氛响起一片欢笑声,但不懂的问题会问,会跟同学讨论,学习时学习,放松时放松,也许她有她的方法。这个人,有些令人思虑不透,做事很洒脱,转身离开,令人寻思不到她的足迹。有时会做出令人意想不到的事,她还是个偷拍高手,是同学们眼中的偷拍高手。她做事很干脆、爽快,想做什么就去做,从不在乎别人的看法,也不在乎任何的约束,就做自己想做的事情,有时,我很羡慕她,很想像她那样洒脱,那样自信,也许这点我应该向她学习。我们曾经一起工作过,一起上班、下班,一起点数,互相帮忙做事,这是一个难忘的经历。还记得有一次,我们因为工作的太晚,大门都被锁了,两个人被锁在了里面,那时的我们很着急,但不知道为什么,那种情况下我们两个还笑得出来,一起找出路,最后终于走出了那里。在一起经历了许许多多,做同学、同事,一起生活得很充实,很愉快!这个女孩,也是11会计班的一分子,一起做了两年的同学,有一起出游过,一起爬山…也可以说,她给了我很多的回忆与经历,是美好的,愉快的!她是一个特别奇怪,很搞怪的人,当她与我说谢谢时,会加上一句,那就是不客气,这令我哑口无言,对她以笑而对,表示无语;当别人向她说谢谢时,她的回答,也令人对她感到无语,令人感到惊奇同时觉得可笑。呵呵,她就是这么一个女孩,也可以说,她是一个嘴不对心的人吧。话里有时带骂,但其实她的心并非如此,这也许只是她的一种表达方式,出发点却是好的。一个直爽、大方的女孩,一个粗鲁、搞怪的女孩,一个令人难以思透、洒脱的女孩。我想跟你说:你的人生很精彩,继续填满,书写更多属于你自己的精彩!在航行的道路上,要记得,我永远支持你,勇敢地去追逐你的梦,走到你所想要抵达的目的地。最后,祝你工作顺利,幸福快乐!一个粗鲁大方很有个性的女孩。高二:王伟玲

作文七:《[优秀作文]我认识这样的一个人》400字

我认识这样的一个人

每天我上学路过时,都会碰见一位慈眉善目的老大爷,他是一位修鞋工人,每天从早晨五点起到晚上八点才回家。他总是那么慈祥,和蔼。

他的眼像珍珠一样,释放出璀璨的光芒。那种光芒也流露出他对别人的亲切。头上的白发一天一天增加,但并没有改变别人对他美好的印象。浓浓的眉毛,高挺的鼻梁,还有那微微颤动的嘴唇。他的笑容温暖了人们的心田,他像春天的阳光照耀人们的面庞,像夏天的嫩绿撒下心的空间。他仿佛就是我的亲人。

一天早晨,我上学,哎呀,鞋坏了,怎么办啊,都要上课了。这时,老爷爷出现在我的面前,说:把鞋脱下来吧,我帮你修。顾不了那么多了。我马上脱下鞋,老爷爷钉的很仔细,不一会儿就好了。我一摸兜,糟了,没带钱!我穿上鞋,吞吞吐吐的说:忘记带钱。没关系,快走吧。老爷爷豪爽的说。因为已经上课了,所以我就走了。

第二天,我把钱给老爷爷的时候,他说什么也不要。虽然我不知道他叫什么,但彼此都熟识了。他依然勤勤恳恳,真诚善良。

每天上学,放学,都可以看见这位老爷爷,看见他慈祥的笑容

作文八:《[作文]认识一个我》900字

我,由于父母的缘故,出生在一个农民的家庭里。虽然不愁吃穿,但也不容我挥霍,浪费,勤俭节约,爱动手是我多年养成的值得骄傲的习惯。前提是我决不是个“吝啬鬼”。我就这么简单!

写,我很喜欢。因为我很善忘,有些东西需要记下,所以就要写。我写了很多,抄了很多,也丢了很多,丢了就再写再抄。我写文章不会用太优美的词做铺垫,只有集中精神,写到哪算哪,很简单,只要能看懂就行。我不太介意别人对我的评价,主要文章是写给自己的,不太会过问别人的感受。写文章发表也是为了认识几个对我感兴趣的朋友,大家在一起也好交流一下,我可是有很多意见的,不知你是否愿意听,有不周到的地方还请见谅。就写这么多!

书,在上高中之前我总是认为它是指教科书,是个很狭的定义。我以前是很不喜欢读书的,因为我读书喜欢一字一句的读,但又不爱思考;所以怕它太厚,太长,记不住,又需要太都时间,很麻烦。因此就没有接触过多的小说,名着,更别提看上几本了。我喜欢看短篇的笑话,漫画,故事会和一些别的杂志,这不会发废太多的时间,可以一笑而过。上高中以后,经常听到同学谈论名着,自己很是羡慕,就下决心有选择的读上几本,有时候感觉还不错。书要努力看!精彩内容,尽在百度攻略:://gl.baidu.

说,主要在高中生活中。以前我是一个很沉默的男孩,发现朋友很重要,但是也少不了交流。所以自己就很喜欢说,经常大侃特侃,被同学当成笑柄。有时候自己也愿意这样,能给同学带来欢乐是件很开心的事情。三年内认识了很多朋友,当然关系也不错,朋友当中女生比较多,我想定有哪个男生想揍我。其实我和她们也只是普通朋友,接触的比较多而已,我从不横刀夺爱。她们也总是说我很开心,没有烦恼,这可能是因为我善忘。就开心的说到这!

你,是谁?我不认识,就是想认识一下你,才写“你”的。你要是帅哥美女我喜欢,你若不是我也会喜欢的,只要你慷慨大方,能说会笑,我就会很开心的交你这个朋友。你要有什么不开心的事,可以尽管对我说,大家在一起哈哈一笑,什么事情都没有了,我们还是朋友。只要有一天我们相遇,你能叫出我的名字,我就会很开心的。你要记得主动点,不然错过你会很失望的。你,我会认识!

我写书说你,你兴许不知,没关系,只要我们有缘你还是会听到的。我有我快乐,我有我自我,想了解我,先读懂我。我这里永远为你准备后悔药,过期无效!精彩内容,尽在百度攻略:://gl.baidu.

作文九:《我认识的一个日本人》2400字

A      她是我非常好的朋友,我却张不开口称她为我的日本朋友。   她是我认识、交往的第一位外国人。当时我留学加拿大,一个人在圣诞节前的黄昏,在公共汽车站徘徊,不知今夜睡何处。我第一次真正为解决民生问题讲英语,抱着电话筒求救:My name is……I am from China……I need help……(我的名字是……我来自中国……我需要帮助)   当我看到来接我的车里探出熟悉的东方人面孔时,喜出望外,兴奋地用中文向她表达我找到“自己人”的喜悦,她却笑眯眯地摇摇头,用英文说她是日本人,是来接我的国际学生联络人的房客。她对于我的到来表现得欢天喜地。当天晚上,她坚持把她的房间让给我住,自己用个睡袋睡在客厅里。她的房东问了她很多遍:“Areyousure(你肯定吗)?”她都笑眯眯地点头。   我站在温暖的房间里,撩起窗帘的一角向外望去,领略异国之夜的情调。一盏路灯照着白雪宁静的夜,挂满彩灯的房子各具特色,真是温馨。想到踏上加拿大的第一天就遇到好人,心里充满了感激。   我们俩很快成了好朋友。原来,她也在维多利亚大学读书,也是留学生。她穿着笨重的不合脚的大靴子,带着我熟悉环境。我没好意思问:在我看来是很难看很笨重的靴子,难道是新的潮流?她的土黄色外套也实在太乡气了。后来听她讲才知道,这双靴子是她在yardsale(美国人喜欢在自家庭院前摆出不用的、准备扔弃的物品,低价卖出)买来的。她从小艰苦惯了,家里经济条件并不好。房东请她去参加音乐会,大约觉得她的靴子不适合那种场合,见我的皮靴很新,问我可不可以借给她穿,我忙不迭地点头。   她很好客,总是“宴”请朋友,但每次做饭,菜都不够吃;我们面面相觑,没吃饱,又不好意思开口,每到这时,她就满脸惭愧地道歉,解释说小时候父母只在她一大碗饭顶尖放一点点菜,她已习惯了,所以做的菜往往分量不够。我虽然看过《野麦岭》,关于日本人的艰苦勤俭也有印象,但是真正这么感性地认知,还是第一次。      B      走在街上,我慢慢地拼凑着英文介绍自己,讲我一个人也不认识,就这么坐飞机来了。她很夸张地做个要晕倒的姿势,夸奖我真了不起。我觉得她很好玩,我以前从来没有遇到过像她那样动作、表情、语调那么夸张的人,我说一点点事,她也会大声地笑,刚开始我会不解地望着她,因她笑而笑。她吃饭时总是眯着眼睛,摇头晃脑,一副无比满足、享受美味的神态,不停地赞叹:“Delicious(好吃极了)!”看她吃饭,仿佛是欣赏一场表演。   她对我像老朋友一样亲热,仿佛她是我从小就认识的好朋友,没有半点隔阂。而后,通过我她又认识了其他中国学生,她对他们也是那么热忱。每个人在她的眼里仿佛都是完人,从没听她批评别人,如果有人做了不对的事,她也会替他找找理由。   原来,她是一个基督徒。被她这面镜子一照,我很羞愧地看到我的缺点:看人常常看到他人缺点,因为他的缺点而不屑与其交往。   当然我的首要任务是找房子住,她和她的房东热心地帮我看广告,到处打电话。结果找到一处非常好的:300加元一个月,吃住全包,而且离学校很近,走路就能到。我很兴奋,她却若有所思。我不识相地问她一个月付多少房租,她轻声地不好意思地说:“500加元。”   房东小姐表情有点尴尬,说:“我们这儿条件要好些,离学校近……”我对这两位刚认识的热心朋友很过意不去:也许她可以要下这300加元一个月;糟糕的是我无意中起了“离间”房东与房客的关系。而她又是这么难找的房客:每周帮房东大扫除,吸尘、擦镜子、清洁浴室。      C      后来她还是搬到她一位基督教朋友家去了,房租350加元,她又当上了义务babysitter(婴儿保姆)。   她永远那么投入地帮助别人。如果细算下来,是很不合算的,但她仿佛一点也不介意,总是陪房东的两个孩子玩游戏。   她经常来找我玩,提起经济有点紧张的事,我的房东太太问她愿不愿意打扫房子,每小时3加元,她很感激地答应下来。看她劳动,我明白了什么是敬业精神。简简单单的打扫房子的工作,她做得一丝不苟:跪在地上嘿唷嘿唷地擦地板;撅着屁股吭哧吭哧地刷浴缸。   我的房东太太自然对她的工作满意极了,又叫她照看六七岁的女儿。别人看小孩,都是在家里陪孩子看电视、玩玩具;她呢,戴上头盔,穿上旱冰鞋,和精力无比旺盛的小孩比赛旱冰球。只见她跑得气喘吁吁、汗流浃背,还拼命地追着小孩跑。   有一次她又背着大书包,来到我的住处,我看她有点疲倦,问她是不是不舒服,她摇摇头说只是有点累,刚在学校献了血。我赶快叫她躺下休息,要给她做点东西吃,她笑我大惊小怪,说她经常去献血,今天是碰巧有点累吧。   我更吃惊了,问她献过几次血,她笑眯眯地伸出指头说:25次,而她才23岁。我献过一次血,那还是在大学里,不献血不让毕业才去的。相比之下,我好惭愧啊。   后来,她和一位基督徒恋爱、结婚、生子,对方收入不高,她又留在家当家庭主妇,竟然很久没有钱回日本。而我到美国读书时,给她打电话,她居然叫我挂了,她要给我打回来;她给我写信,从来是手写的,她说不愿意用计算机,因为打字虽然看上去漂亮,却失去了朋友手迹所传递的那份信息。   作为一个纯粹的朋友,她是最好的。但她是日本人,我总是觉得隔着一层,不愿意和她走得太近。我有朋友回国从不坐日航,尽管日航便宜;在美国时,有一位日本朋友非要带我们去海边玩,我心里感谢他,却又有不情愿的心绪。和日本人打交道时,往往很矛盾,无法敞开心扉接受他们的友情,又不想把过去的债加在新一代人的头上,于是,我就有意远离日本人,省得左右为难。   基于这种心情,我离开维多利亚后,就疏远了和她的关系,很少给她打电话或写信。张纯如的《南京暴行》出版后,我买了一本,很想给她寄去,对她讲我心中作为一个中国人的伤痛,对她讲我的心结,面对她的友情我却沉默下来。犹豫了很久,还是没有寄出。      (傅晓燕摘自2006年5月20日《羊城晚报》)

作文十:《我认识这样的一个人_450字》400字

每天我上学路过时,都会碰见一位慈眉善目的老大爷,他是一位修鞋工人,每天从早晨五点起到晚上八点才回家。他总是那么慈祥,和蔼。  他的眼像珍珠一样,释放出璀璨的光芒。那种光芒也流露出他对别人的亲切。头上的白发一天一天增加,但并没有改变别人对他美好的印象。浓浓的眉毛,高挺的鼻梁,还有那微微颤动的嘴唇。他的笑容温暖了人们的心田,他像春天的阳光照耀人们的面庞,像夏天的嫩绿撒下心的空间。他仿佛就是我的亲人。  一天早晨,我上学,哎呀,鞋坏了,怎么办啊,都要上课了。这时,老爷爷出现在我的面前,说:把鞋脱下来吧,我帮你修。顾不了那么多了。我马上脱下鞋,老爷爷钉的很仔细,不一会儿就好了。我一摸兜,糟了,没带钱!我穿上鞋,吞吞吐吐的说:……忘记带……钱。“没关系,快走吧。“老爷爷豪爽的说。因为已经上课了,所以我就走了。  第二天,我把钱给老爷爷的时候,他说什么也不要。虽然我不知道他叫什么,但彼此都熟识了。他依然勤勤恳恳,真诚善良。  每天上学,放学,都可以看见这位老爷爷,看见他慈祥的笑容……